一、项目编号:JH22-211400-00292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2024年度车辆保险政府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警种支队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港区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6号
中标(成交)金额:285,358.35(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
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港区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中段
中标(成交)金额:152,904.71(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
供应商名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港区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道32号发达公寓A4,A5,A6号门市房
中标(成交)金额:95,266.52(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
供应商名称: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锦葫路20-5号楼J
中标(成交)金额:80,875(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杨家杖子分局
供应商名称: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港区茨齐路40-1E、40-1FA
中标(成交)金额:99,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警种支队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2024年度车辆保险政府采购项目第001包(C18040199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车辆(C18040199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投保险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车辆损失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车上人员座位险(司机)(5万/座)、车上人员座位险(乘客)(5万/座)。
服务要求:投保险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车辆损失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车上人员座位险(司机)(5万/座)、车上人员座位险(乘客)(5万/座)。
服务时间:服务期为签订合同后一年,且服务期内无论以任何理由出现无法办理车辆保险的情况,即停止办理车辆缴纳保险费资格,扣除履约保证金。车辆保险期限以采购单位指定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投保险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车辆损失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车上人员座位险(司机)(5万/座)、车上人员座位险(乘客)(5万/座)。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2024 年度车辆保险政府采购(C18040199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2024年度车辆保险政府采购(C18040199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第001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车辆损失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车上人员座位险(司机)(5万/座)、车上人员座位险(乘客)(5万/座)、合计”所列内容均为上一年度数据。
服务要求:使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发现非招标公司办理车辆保险,停止办理车辆保险资格,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处罚。
服务时间:服务期为签订合同后一年
服务标准:服务期内无论以任何理由出现无法办理车辆保险的情况,即停止办理车辆缴纳保险费资格,扣除履约保证金。车辆保险期限以采购单位指定时间为准。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杨家杖子分局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2024年度车辆保险政府采购005包葫芦岛市公安局杨家杖子分局(C18040199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葫芦岛市公安局杨家杖子分局2024年度车辆保险,具体险种为机动车强制保险(含代缴车船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综合责任险(200万)、车上人员座位险(5万/座),杨家杖子分局36台。
服务要求:一、付款方式 按照车辆保险实际到期时间,以及财政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付款。 二、质保要求 使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发现非招标公司办理车辆保险,停止办理车辆保险资格,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处罚。 三、履约保证金:每包合同金额的5%。
服务时间:服务期为签订合同后一年,且服务期内无论以任何理由出现无法办理车辆保险的情况,即停止办理车辆缴纳保险费资格,扣除履约保证金。车辆保险期限以采购单位指定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志国、王树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警种支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不收取任何费用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不收取任何费用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不收取任何费用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不收取任何费用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杨家杖子分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不收取任何费用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4号
联系方式:李超、13470676983、3170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联系方式:0429-3023831、3023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勇
电 话:0429-3023831、3023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