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内容
阜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定点维修
采购/预审公告 变更公告 采购合同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阜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定点维修


【信息发布时间:2023/4/26】【我要打印】【关闭】

阜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定点维修服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同时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获取招标文件以便于有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于 2023 5 11 09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900-00321

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2548

最高限价:792548

采购需求:本项目定点维修车辆为阜新市公安局机关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车辆),车辆约95辆,主要为轿车、商务车、越野车、中巴车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签订一年,一年后服务绩效考核到达甲方需求标准且经党委批准,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为一类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427 2023 5 6 ,每天上午830 1130 ,下午1300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网站

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同时下载招标文件。

注:供应商需同时在上述两个网站均报名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由于两个网站分别承担不同的开标相应的功能,如仅登录一个网站报名造成供应商不能正常投标者后果自负。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511 09 00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

注:建议投标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提前两个工作日做好电子投标文件、文件传输、CA绑定(激活)等相关工作,如出现问题及时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400-128-8588),否则自行承担其不利后果。

六、开启

时间:2023 5 11 09 00 (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四楼第三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网上提交电子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除须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之外,还须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备份电子文件的存储采用U盘的方式递交可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时间自解密开始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4、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公安局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

联系人:张立志

联系方式:0418-5532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

联系方式:0418-3378836

邮箱地址:fxggzycgb008@163.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海兴支行

账户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12001000093020720000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牧坤

电 话:0418-3378836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426


暂时没有信息!
阜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定点维修合同


【信息发布时间:2024/3/7】【我要打印】【关闭】

9121090055817400XP
采购合同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fx202304003采购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定点维修
采购人名称:阜新市公安局采购项目子包编号:fx202304003-1
采购人代码:112109000011707065采购人角色:采购人
合同金额:0.000000
金额单位:
合同名称:阜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定点维修合同合同源URL:
合同签署时间:2024-03-07

阜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定点维修中标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3/5/12】【我要打印】【关闭】

阜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900-00321

二、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三、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供应商名称:阜新市东营汽车修配厂

供应商地址:细河区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六家子村

成交金额:634,038.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服务类

名称:阜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定点维修服务(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定点维修车辆为阜新市公安局机关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车辆),车辆约95辆,主要为轿车、商务车、越野车、中巴车等。

服务要求:定点维修履约及服务要求:1.严格遵守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3.在特殊情况下,应能为修车方提供应急救援服务。4.中标供应商须承诺服务期内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实行“一车一档”(维修档案应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维修结算清单以及车辆所属单位、驾驶员姓名、车牌号等内容),档案电子化管理。5.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等。6.市公安局机关的所有送修车辆均按照采购响应承诺的优惠费率结算维修费用。 7.能够提供15天以上的维修监控,随时备查车辆维修情况,并对采购人开放实时监控权限。8.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其它优质服务。9.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投标供应商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和有效可行性,由采购人在合同中另行约定。质量保证:1.维修质量按《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2.保修期内,经鉴定确认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故障、机械事故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担维修车辆的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标准及要求:1.更换配件要经送修方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保证使用正品,除易损件外,更换新件后,本部位于一年内免费更换。2.大修车辆(发动机)保修二年或者八万公里以上,其它部位维修保修半年以上。3.更换三滤,除收取材料费外,免收任何费用;免收补胎费用。4.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5.电器维修要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烧毁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6.中标供应商要按车辆派修单维修,不越位修车,无派修单修理的,费用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7.车辆在阜新市区临时故障, 中标供应商在接到救援通知时要保证及时免费救援。8.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小项修理不超过 4 小时,大修车辆一周内完成,专项车辆维修一般故障不得超过一天。9.车辆出市前后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检查车辆。10.车辆如在外地发生车辆维修费用,先由中标供应商垫付,由送修方统一结算。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签订一年,一年后服务绩效考核到达甲方需求标准且经党委批准,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1.更换配件要经送修方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保证使用正品,除易损件外,更换新件后,本部位于一年内免费更换。 2.大修车辆(发动机)保修二年或者八万公里以上,其它部位维修保修半年以上。 3.更换三滤,除收取材料费外,免收任何费用;免收补胎费用。 4.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5.电器维修要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烧毁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6.中标供应商要按车辆派修单维修,不越位修车,无派修单修理的,费用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7.车辆在阜新市区临时故障, 中标供应商在接到救援通知时要保证及时免费救援。 8.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小项修理不超过 4 小时,大修车辆一周内完成,专项车辆维修一般故障不得超过一天。 9.车辆出市前后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检查车辆。 10.车辆如在外地发生车辆维修费用,先由中标供应商垫付,由送修方统一结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永杰、盛利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五号             

联系方式:0418-5532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          

联系方式:0418-3378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牧坤          

电 话:0418-3378836

十、附件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