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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辽宁省港行应急指挥系统营口市分中心2022年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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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辽宁省港行应急指挥系统营口市分中心2022年维保服务项目JH22-210800-02433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10/8】【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关于采购辽宁省港行应急指挥系统营口市分中心2022年维保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1021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800-02433

项目名称:关于采购辽宁省港行应急指挥系统营口市分中心2022年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0元

采购需求:关于采购辽宁省港行应急指挥系统营口市分中心2022年维保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008 20221013,每天上午 08:30  11:00 ,下午 13:30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02109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2102109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由于疫情原因,防止人员聚集,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备份电子版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邮寄到指定地点,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17741721337,联系人:高睿。邮寄方式递交的地址为:营口市西市区老边汽保工业园南(大洋检车线东100米))。邮寄备份外包装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代理公司不负责拆封,直接递交到评审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4、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30号

联系方式:吴楠/18641713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鹏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老边区汽保工业园区(营口鹏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灰色办公楼)

联系方式:17741721337

邮箱地址:yingkoupengda@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营口市府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鹏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550300102000012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睿

电 话:1774172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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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辽宁省港行应急指挥系统营口市分中心2022年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信息发布时间:2022/11/4】【我要打印】【关闭】

91210800673763264P
采购合同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800-02433采购项目名称:关于采购辽宁省港行应急指挥系统营口市分中心2022年维保服务
采购人名称: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采购项目子包编号:001
采购人代码:12210800MB1A254796采购人角色:采购人
合同金额:294570.00
金额单位:
合同名称:关于采购辽宁省港行应急指挥系统营口市分中心2022年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源URL:
合同签署时间:2022-11-04

关于采购辽宁省港行应急指挥系统营口市分中心2022年维保服务项目JH22-210800-0243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10/21】【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编号:JH22-210800-02433

二、项目名称:关于采购辽宁省港行应急指挥系统营口市分中心2022年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港行应急指挥系统维保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万维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市区通惠路10丁甲5

中标(成交)金额:294,57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港行应急指挥系统维保服务

服务类

名称:关于采购辽宁省港行应急指挥系统营口市分中心2022年维保服务(C020602硬件运维服务)

服务范围:一、项目建设要求 为落实《辽宁省交通厅关于明确辽宁省港航应急指挥系统市级分中心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辽交航发﹝2013﹞479号)文件要求,实现市级平台(二级平台)与省级管理平台、下属各港区罐组、码头、仓储堆场等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市级应急指挥系统、视频显示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扩声系统、无纸化视频会议及会商系统、应急IP电话指挥调度系统、数据存储系统与网络安全系统的正常使用,结合《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有关重点工作附件:《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第十三、十四条规定范围,我队将科学界定服务外包范围,健全服务外包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加强服务外包信息统计系统建设,确保已建成系统的正常运行及合理使用;保障系统信息安全,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合理分配人员岗位职能,使该应急指挥系统在使用及决策中发挥最大能效。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指定地点; 2、服务支持:驻场运维需接受甲方统一调度及管理,外区维护要求接到报修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维护场地(含营口指挥中心场地、鲅鱼圈港区指挥中心及建设场地、营口老港区建设场地等);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自然季度支付; 4、本项目为交钥匙维保服务,报价应包含税金、人工、防爆材料、车辆燃油、防爆装备、盐雾处理、港内机械费用、产品延保费用和设备日常保养费用; 产品延保内容包括省配发摄像头线路设备、核心机房设备、桌面外设相关设备的保修。(详见5.维保内容) 设备维保和产品延保费用包括正常设备维护保养服务费和更换零部件硬件费用,零部件硬件预算超过本次采购维修服务费(扣除人力成本)的超出部分,另行计算。 三、维保服务内容 1.线路维保: (1)营口港区、鲅鱼圈港区、仙人岛港区总计二十三条线路(视频、通讯、供电、管路)及摄像头、防爆箱的路径、节点、汇总点保障与日常维护,含摄像头的返修与维修费用及维修维护所需的人工、材料、车辆、过道费、燃油费、食宿费等与之相关的费用; (2)视频信号线路、摄像机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等; (3)所有接口、线路接口的焊点的检测、视频头的更换及故障排除等; (4)监控系统前端摄像机的镜头清理、设备除尘、位置调整、设备维修及更换、故障排除等; (5)监控主机设备检测、设备除尘、系统维护、设备维护、系统扩容

服务要求:一、项目建设要求 为落实《辽宁省交通厅关于明确辽宁省港航应急指挥系统市级分中心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辽交航发﹝2013﹞479号)文件要求,实现市级平台(二级平台)与省级管理平台、下属各港区罐组、码头、仓储堆场等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市级应急指挥系统、视频显示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扩声系统、无纸化视频会议及会商系统、应急IP电话指挥调度系统、数据存储系统与网络安全系统的正常使用,结合《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有关重点工作附件:《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第十三、十四条规定范围,我队将科学界定服务外包范围,健全服务外包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加强服务外包信息统计系统建设,确保已建成系统的正常运行及合理使用;保障系统信息安全,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合理分配人员岗位职能,使该应急指挥系统在使用及决策中发挥最大能效。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指定地点; 2、服务支持:驻场运维需接受甲方统一调度及管理,外区维护要求接到报修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维护场地(含营口指挥中心场地、鲅鱼圈港区指挥中心及建设场地、营口老港区建设场地等);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自然季度支付; 4、本项目为交钥匙维保服务,报价应包含税金、人工、防爆材料、车辆燃油、防爆装备、盐雾处理、港内机械费用、产品延保费用和设备日常保养费用; 产品延保内容包括省配发摄像头线路设备、核心机房设备、桌面外设相关设备的保修。(详见5.维保内容) 设备维保和产品延保费用包括正常设备维护保养服务费和更换零部件硬件费用,零部件硬件预算超过本次采购维修服务费(扣除人力成本)的超出部分,另行计算。 三、维保服务内容 1.线路维保: (1)营口港区、鲅鱼圈港区、仙人岛港区总计二十三条线路(视频、通讯、供电、管路)及摄像头、防爆箱的路径、节点、汇总点保障与日常维护,含摄像头的返修与维修费用及维修维护所需的人工、材料、车辆、过道费、燃油费、食宿费等与之相关的费用; (2)视频信号线路、摄像机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等; (3)所有接口、线路接口的焊点的检测、视频头的更换及故障排除等; (4)监控系统前端摄像机的镜头清理、设备除尘、位置调整、设备维修及更换、故障排除等; (5)监控主机设备检测、设备除尘、系统维护、设备维护、系统扩容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一、项目建设要求 为落实《辽宁省交通厅关于明确辽宁省港航应急指挥系统市级分中心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辽交航发﹝2013﹞479号)文件要求,实现市级平台(二级平台)与省级管理平台、下属各港区罐组、码头、仓储堆场等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市级应急指挥系统、视频显示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扩声系统、无纸化视频会议及会商系统、应急IP电话指挥调度系统、数据存储系统与网络安全系统的正常使用,结合《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有关重点工作附件:《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第十三、十四条规定范围,我队将科学界定服务外包范围,健全服务外包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加强服务外包信息统计系统建设,确保已建成系统的正常运行及合理使用;保障系统信息安全,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合理分配人员岗位职能,使该应急指挥系统在使用及决策中发挥最大能效。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指定地点; 2、服务支持:驻场运维需接受甲方统一调度及管理,外区维护要求接到报修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维护场地(含营口指挥中心场地、鲅鱼圈港区指挥中心及建设场地、营口老港区建设场地等);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自然季度支付; 4、本项目为交钥匙维保服务,报价应包含税金、人工、防爆材料、车辆燃油、防爆装备、盐雾处理、港内机械费用、产品延保费用和设备日常保养费用; 产品延保内容包括省配发摄像头线路设备、核心机房设备、桌面外设相关设备的保修。(详见5.维保内容) 设备维保和产品延保费用包括正常设备维护保养服务费和更换零部件硬件费用,零部件硬件预算超过本次采购维修服务费(扣除人力成本)的超出部分,另行计算。 三、维保服务内容 1.线路维保: (1)营口港区、鲅鱼圈港区、仙人岛港区总计二十三条线路(视频、通讯、供电、管路)及摄像头、防爆箱的路径、节点、汇总点保障与日常维护,含摄像头的返修与维修费用及维修维护所需的人工、材料、车辆、过道费、燃油费、食宿费等与之相关的费用; (2)视频信号线路、摄像机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等; (3)所有接口、线路接口的焊点的检测、视频头的更换及故障排除等; (4)监控系统前端摄像机的镜头清理、设备除尘、位置调整、设备维修及更换、故障排除等; (5)监控主机设备检测、设备除尘、系统维护、设备维护、系统扩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迎春、刘永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港行应急指挥系统维保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费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30号              

联系方式:18641713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鹏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老边区汽保工业园区(营口鹏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灰色办公楼)           

联系方式:17741721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睿           

电 话:1774172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