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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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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4/7/5】【我要打印】【关闭】

元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元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 17 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2-00054
项目名称:元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最高限价:750000.00元
采购需求:对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及区委办公楼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卫生清洁服务等后勤综合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 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开启
时间:2024年7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潜在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后,需将以下资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发送至指定邮箱: YBZFCGZX@163.com ,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文件内容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上述材料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发送。(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至开标现场,代理机构留存。)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元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 丹东市元宝区新柳街8号
联系方式:0415-2886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市元宝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丹东市元宝区新柳街8号
联系方式:1394151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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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备案


【信息发布时间:2024/8/1】【我要打印】【关闭】

91210600725509277W
采购合同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DDCGJC2024676采购项目名称:元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丹东市元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采购项目子包编号:DDCGJC2024676-1
采购人代码:12210602MB1994350H采购人角色:采购人
合同金额:746654.28
金额单位:
合同名称:元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备案合同源URL:
合同签署时间:2024-08-01

元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4/7/19】【我要打印】【关闭】

元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602-00054

二、项目名称:元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元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锦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振兴区人民街49号

中标(成交)金额:746,654.28(元)

评审总得分:86.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元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元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二、服务内容 (一)秩序维护服务内容 负责办公大楼治安秩序的维护,对进出办公区的外来人员进行查问、登记、导引服务;与需要访问科室或人电话联系,控制无关人员及上访人员进入办公楼。 负责信件、电报、报刊等接收工作及整理与分发工作。 负责夜间值宿及安全(防火、防盗等)巡视工作。 负责监察委综合楼及信访接待大厅的治安秩序的维护。 负责区政府后院内各种车辆有序停放,外来车辆出入询问、登记工作。 负责区政府后院卫生清洁、绿化及扫雪等工作。 (二)保洁服务内容 元宝区政府保洁员工作内容 负责8位区领导的办公室(卫生清洁、床上被褥定期清洗,烧开水、区领导的报刊信件派送)。 负责五楼两个会议室(卫生清洁、烧开水、桌椅整齐)。 负责政府大楼(1-6楼楼梯走廊清洁)。 负责政府大楼门外表面、一楼门厅玻璃清洁、保洁。 负责区政府大楼1-4楼卫生间清洁。 负责保持区政府大楼全天卫生整洁(包括定期清洁区政府大门玻璃、清扫楼内墙体灰网、地脚线等)。 负责监察委办公楼1-7楼走廊及卫生间的清洁工作。(包括定期清洁区政府大门玻璃、清扫楼内墙体灰网、地脚线等)。 负责区委办公楼1-2楼会议室、走廊、卫生间及司机休息室的卫生清洁工作。 其他保洁任务。 ★三、人员配备及采购需求 (一)项目经理:1人负责管理工作。要求,60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物业工作经历,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信访接待保安员:3名。要求,年龄在30-45岁,会沟通、会说话、会办事、会使用办公软件;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严格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秘密,遵守工作纪律。 (三)保安 :8名。其中,政府保安员7名、区行政大厅1名。要求,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劣迹,无不良嗜好,有从业经验。 (四)保洁:6名。其中,政府保洁员6名。要求,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有从业经验。 (劳务人员数量有可能出现小幅增减,实际数量以签合同为准。)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的指定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人指定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东汉、路真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元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元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新柳街8号              

联系方式:0415-2886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市元宝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元宝区新柳街8号           

联系方式:13941514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辉           

电 话:1394151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