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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丹东市食品安全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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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丹东市食品安全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2/4/14】【我要打印】【关闭】

2022年丹东市食品安全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丹东市食品安全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600-01097

项目名称:2022年丹东市食品安全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797,600.00 

最高限价:797,600.00 

采购需求:2022年丹东市食品安全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2022年丹东市食品安全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452批次。食品大类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计27大类。(详见省局《附件2-2.2022年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任务表》)(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抽样检验任务,同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需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 CMA 证书;

3.3、具备与承检任务中检验项目和任务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及人员配备,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检验事故

3.4、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4日至2022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3:00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供应商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请点击网址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免费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6、潜在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后,需将以下资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发送至指定邮箱: lnzc0415@163.com ,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文件内容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 0415-2263999。上述材料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发送。(注:以上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至开标现场,代理机构留存。)

7. 所有外市来(返)丹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丹自由活动,无法提供的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其中重点地区来(返)丹人员须严格按照我市疫情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丹东市元宝区新安街9-8  

联系方式: 96315-2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志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28号太阳大厦A座2105室 

联系方式: 0415-2263999  

邮箱地址: lnzc0415@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丹东人民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志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707010309221059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传伟        

电 话: 0415-226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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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丹东市食品安全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备案


【信息发布时间:2022/7/4】【我要打印】【关闭】

91210600MA0XYXBD9K
采购合同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DDCGJC2022200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丹东市食品安全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项目子包编号:DDCGJC2022200-1
采购人代码:11210600MB1691691J采购人角色:采购人
合同金额:795000.00
金额单位:
合同名称:2022年丹东市食品安全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备案合同源URL:
合同签署时间:2022-07-04

2022年丹东市食品安全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2/7/4】【我要打印】【关闭】

2022年丹东市食品安全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2-210600-01097

项目名称:2022年丹东市食品安全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2年丹东市食品安全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祥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变电村三组

中标(成交)金额:79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2年丹东市食品安全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至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抽样检验任务,同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初醒世、宋光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2年丹东市食品安全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和国家发改委发行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新安街9-8号              

联系方式:0415-96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志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128号2104、2105、2106、2107室           

联系方式:0415-2263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传伟           

电 话:0415-226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