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项目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29号)和《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沈阳市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沈北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2.工作内容
沈北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4年6月底之前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工作,开展沈北新区(城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监测工作以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在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关地类,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并监测其变化情况,掌握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监测结果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
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
4.《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3年度适用)
5.《城区范围确定规程》(TD/T1064-2021)
6.《地理国情监测数据技术规定》(GQJC01-2020)
7.《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内容与指标》(CH/T9029-2019)
8.《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917)
9.《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ISO8601:2000,IDT)》(GB/T7408-2005)
1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2012)
11.《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线路名称代码》(GB/T25344)
13.《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2006)
1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15.《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CH/T9009.3-2010)
16.《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
17.《公路数据库编目编码规则》(JT/T132)
18.《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TD/T1063-2021)
其他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规程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满足沈北新区的相关具体要求。质量保证:验收合格后 1年。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以实际生产发生数量为准。
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地点为沈北新区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采购标的需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效率:按采购单位所需技术服务的计划要求落实。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执行。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与国家、地方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等的发展变化一致;与沈北新区的相关政策与具体要求等的调整变化一致。
采购标的验收中发生的专家评审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评审专家人数及资格等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符合采购人的编制进度及安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