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4-2025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4-2025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23-00165
项目名称: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4-2025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9,900.00
最高限价(元):809,900
001包组
数量:约 910吨
1、
具备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燃燃产品专业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报告;
2、
供暖生物质燃料产品,应符合生物质燃料质量达标标准,生物质燃料规格(颗粒),生物质燃料发热量应在3800-4200大卡或4200大卡以上、水分≤10%、灰分≤10%,上述指标需由专业生物质燃料质量检测机抅认定,并出据检测报告认证书。
3、
供暖生物质燃料质量及颗粒度,燃料颗粒度限在长10-30毫米、直径8-30毫米,应适用及满足于生物质锅炉供暖需求,杜绝残次燃料掺混,燃料燃烧热效率要高,发热量必须达标。应适用及满足于供暖需求(司炉人员操作不当及气候寒冷特殊情况,造成超定额标准可不在规定标准内)。
4、
在该产品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属地环保部门检查,环保要求未达标造成停用,应由供货生产厂家协调全权处理,由此造成相应损失,由供货生产厂家承担。
5、生物质燃料招标相关要求及责任:
①中标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规定标准供应优质新生物质燃料,严禁掺杂残次品燃料,经抽样化验质量达不到投标文件承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②生物质燃料供货生产厂家为生产厂家规范、规模大、货源充足满足用户需求、便于售后服务及时,并能保障正常供暖。
③中标供应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货,并且保证货物的质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担,按合同总金额的5%赔付(特殊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④中标供应商所交生物质燃料的品种、产地、数量及质量与合同规定标准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6、供货地点:康平县小城子中心敬老院、康平县方家屯中心敬老院、康平县柳树屯敬老院、康平县张强中心敬老院。
7、特别说明: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供货,所以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会根据实际需求的变化而发生改变,采购人不保证数量的准确性,请各供应商考虑所有风险因素。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8、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组。按项目包组编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包组。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14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14,350.00
最高限价(元):814,350
002包组
数量:约 915 吨。
1、
具备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燃燃产品专业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报告;
2、
供暖生物质燃料产品,应符合生物质燃料质量达标标准,生物质燃料规格(颗粒),生物质燃料发热量应在3800-4200大卡或4200大卡以上、水分≤10%、灰分≤10%,上述指标需由专业生物质燃料质量检测机抅认定,并出据检测报告认证书。
3、
供暖生物质燃料质量及颗粒度,燃料颗粒度限在长10-30毫米、直径8-30毫米,应适用及满足于生物质锅炉供暖需求,杜绝残次燃料掺混,燃料燃烧热效率要高,发热量必须达标。应适用及满足于供暖需求(司炉人员操作不当及气候寒冷特殊情况,造成超定额标准可不在规定标准内)。
4、
在该产品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属地环保部门检查,环保要求未达标造成停用,应由供货生产厂家协调全权处理,由此造成相应损失,由供货生产厂家承担。
5、生物质燃料招标相关要求及责任:
①中标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规定标准供应优质新生物质燃料,严禁掺杂残次品燃料,经抽样化验质量达不到投标文件承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②生物质燃料供货生产厂家为生产厂家规范、规模大、货源充足满足用户需求、便于售后服务及时,并能保障正常供暖。
③中标供应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货,并且保证货物的质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担,按合同总金额的5%赔付(特殊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④中标供应商所交生物质燃料的品种、产地、数量及质量与合同规定标准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6、供货地点:康平县小城子中心敬老院、康平县救助管理站、康平县东升中心敬老院、康平县两家子敬老院、康平县北四家子中心敬老院。
7、特别说明: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供货,所以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会根据实际需求的变化而发生改变,采购人不保证数量的准确性,请各供应商考虑所有风险因素。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8、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组。按项目包组编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包组。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14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3时30分至2024年09月20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轻工路0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在获取采购文件登记填写供应商的联系信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民政局
地 址:
康平县迎宾路
联系方式:024-87282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联系方式:024-31271656、024-31282208
邮箱地址:lnfk1010@126.com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1221011556997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玲、吴梦、魏巍、王怡、夏波
电 话:024-31271656、024-3128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