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地段消杀经费)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公共地段消杀经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4-01199
项目名称:公共地段消杀经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2,000.00
最高限价(元):332,000
包组编号:001
有效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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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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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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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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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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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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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氯氰菊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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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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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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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克/枚,20枚/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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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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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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吡丙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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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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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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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克/袋,20袋/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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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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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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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苯菊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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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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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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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毫升/瓶,20瓶/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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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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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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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氯氰菊酯·残杀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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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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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浮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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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克/瓶,20瓶/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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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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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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吡虫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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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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饵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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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克/袋,1000袋/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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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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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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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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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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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1、成分:含有高效氯氰菊酯;含量:≥3% ;规格:200克/枚,20枚/箱;剂型:烟剂;用途:熏杀,灭蚊、蝇
2、成分:吡丙醚; 含量:≥0.5% ; 规格:500克/袋,20袋/箱;剂型:颗粒剂 用途:灭幼虫或孑孓
3、成分:联苯菊酯;含量:≥5%;规格:500毫升/瓶,20瓶/箱;剂型:水乳剂;用途:空间喷洒或超低容量喷雾,灭蚊、蝇、蜚蠊。
4、成分:高效氯氰菊酯+残杀威;总含量:≥10%;规格:500克/瓶,20瓶/箱;剂型:悬浮剂;用途:复配型制剂,滞留喷洒,蚊、蝇、蜚蠊。
5、成分:吡虫啉 ;含量:≥2% ; 规格:10克/袋,1000袋/箱;剂型:杀虫饵剂;用途:公共区域蚂蚁、蟑螂的密度控制。
以上所有产品须具有厂家出具的药品质量及售后服务保证书。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分两次供货,第一次供货:合同签订后供货联苯菊酯90箱、高效氯氰菊酯·残杀威120箱、高效氯氰菊酯125箱、吡丙醚75箱、吡虫啉40箱。 第二次供货:11月1日供货高效氯氰菊酯125箱、吡丙醚75箱、吡虫啉40箱。(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8,0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
有效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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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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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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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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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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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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溴鼠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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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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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饵(蜡丸、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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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克/袋,20袋/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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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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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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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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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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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1、成分:溴鼠灵; 含量:≥0.005%; 规格:500克/袋,20袋/箱;剂型:毒饵(蜡丸、蜡块);用途:公共区域家鼠的密度控制。
以上产品须具有厂家出具的药品质量及售后服务保证书。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分两次供货,第一次供货:合同签订后供货溴鼠灵250箱。 第二次供货:11月1日供货溴鼠灵250箱。(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号001:具有相关卫生杀虫剂的经营及供货能力。
包号002:(1)农药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不能用高毒农药用于城市病媒消杀活动);
(2)农药经营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以下证件(有效期内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不能用高毒农药用于城市病媒消杀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0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报名,参与投标。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的要求,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投标供应商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须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登记。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太川巷3号
联系方式:024-24323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024-88026111
邮箱地址:hs_huazhao@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54020188000023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佳明
电 话:024-8802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