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景区保洁服务采购
项目的采购公告
葫芦岛市龙港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葫芦岛市龙港区行政执法中心委托,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景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LDLGZC2020-0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服务要求 数量
01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景区保洁服务采购 详见磋商文件 否 详见磋商文件(公告与磋商文件同时发布) 详见磋商文件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772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772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5 月 8 日 8:30 时起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报名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
咨询电话:0429-3055530: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22 日北京时间 13:30 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葫芦岛市高新园区)。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 年 5 月 8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葫芦岛市龙港区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42号
项目联系人: 霍传文 联系电话:0429-3132002
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龙港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6号
项目联系人:张明星 联系电话:0429-3055530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账 号:20005675079000023103
葫芦岛市龙港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 5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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