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妇幼保健院儿童早期发展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医疗器械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龙城区妇幼保健院儿童早期发展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医疗器械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12月17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03-00059
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妇幼保健院儿童早期发展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医疗器械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0万元
最高限价:19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提供一年质保。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厂家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年11月19日至 2024年11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9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7日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燕都新城新办公场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2.各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观看开标直播请扫描二维码(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龙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朝阳市龙城区妇幼保健院、朝阳市龙城区预防接种门诊)
地址: 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西大营子镇市场西侧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0421-2653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泓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四段9号(6楼)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电话:0421-345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