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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输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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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输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4/2/27】【我要打印】【关闭】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输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00-00277
项目名称: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输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630,000.00
最高限价(元):1.79
采购需求:为了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输保障工作,拟采购一家运输服务单位。服务内容:1.北票市生活垃圾运至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距40公里,单价1.79元/吨公里,预估年运输量36500吨;2.朝阳县生活垃圾运至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距35公里,单价1.79元/吨公里,预估年运输量23360吨;3.双塔区乡镇生活垃圾运至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距37.5公里,单价1.79元/吨公里,预估年运输量29200吨;4.龙城区乡镇生活垃圾运至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距37.5公里,单价1.79元/吨公里,预估年运输量32850;5.凌源市生活垃圾运至凌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距51.5公里,单价1.79元/吨公里,预估年运输量63875吨;6.喀左县生活垃圾运至凌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距40公里,单价1.79元/吨公里,预估年运输量30295吨;7.建平县生活垃圾运至朝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距51公里,单价1.79元/吨公里,预估年运输量36500吨。结算方式均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0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本项目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3、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可派代表持CA锁及电脑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市行政审批局楼上)]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供应商必须委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电子备份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市行政审批局楼上)]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三段17号
联系方式: 0421-2838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广诚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市龙城区王府花园小区33-1#楼701室
联系方式: 0421-3853100
邮箱地址: liaoningguangcheng@163.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辽宁广诚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2400020100001499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孔凡立
电  话: 15542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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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输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3/19】【我要打印】【关闭】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输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1300-00277

项目名称: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输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输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朝阳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双塔区朝阳市双塔区南大街109号

中标(成交)金额:1.79(元)

评审总得分:93.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输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输服务项目(C13059900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服务范围:为了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输保障工作,拟采购一家运输服务单位。服务内容:1.北票市生活垃圾运至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距40公里,单价1.79元/吨公里,预估年运输量36500吨;2.朝阳县生活垃圾运至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距35公里,单价1.79元/吨公里,预估年运输量23360吨;3.双塔区乡镇生活垃圾运至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距37.5公里,单价1.79元/吨公里,预估年运输量29200吨;4.龙城区乡镇生活垃圾运至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距37.5公里,单价1.79元/吨公里,预估年运输量32850;5.凌源市生活垃圾运至凌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距51.5公里,单价1.79元/吨公里,预估年运输量63875吨;6.喀左县生活垃圾运至凌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距40公里,单价1.79元/吨公里,预估年运输量30295吨;7.建平县生活垃圾运至朝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距51公里,单价1.79元/吨公里,预估年运输量36500吨。结算方式均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服务要求:(一)垃圾收集要求 1、地面无散落垃圾。 2、必须使用专用车辆清运,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遇重大节日及特殊情况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垃圾清运。 (二)车辆要求 1、清运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车辆的各项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外观颜色、企业标识清楚一致。 2、车容整洁,无残留垃圾、无陈旧积泥、无滋生蝇蛆。 3、定期维修或更新作业车辆,保证作业车辆符合交通上路要求,车容车貌整洁美观,符合环保要求。 4、车辆和环卫作业设备外观、清运质量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创文明等上级检查要求,车辆不能有滴漏液体、气味、车辆封闭需符合相关要求。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落实责任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2、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路面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穿戴反光衣。 4、路面作业时必须落实警示标志、交通导向及防护措施。 5、清运车辆必须沿马路右侧或路边摆放,不得妨碍交通。 6、必须密切掌握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维修,杜绝事故隐患。 7、做好车辆年审、购买保险等相关工作。 8、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 1、清运车辆须有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杜绝污水洒漏,避免二次污染。 2、清运车辆必须做到密封运输,严禁垃圾车运输途中飘撒,造成二次污染。 3、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防护工作。 4、采购人每日对清运的垃圾进行量尺、登记,并双方签字确认清运垃圾的数量。 5、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保证垃圾在清运过程中不出现“落渣、漏渣”现象。 6、派专人检查、督促现场的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采购人的反馈意见并及时处理。 7、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 8、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的垃圾清运费。 9、负责安排车辆和装卸垃圾工作人员,施工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车辆维修维护费等)自行承担。 10、自行安排负责清运车辆,每车装载标准为满载。 11、清运车辆运行需作好封闭措施,避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若因封闭措施等不到位、清洁服务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予以处罚,所需之手续、罚金,自行承担。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书杰、刘凤元、杨会侠、陈海龙、王珊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输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按中标金额的1%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6,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三段17号              

联系方式:0421-2838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广诚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龙城区王府花园小区33-1#楼701室           

联系方式:0421-3853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凡立           

电 话:155421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