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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消防维保、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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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消防维保、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1/2】【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消防维保、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3日 08时5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100-00026

项目名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消防维保、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0000

最高限价(元):3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13日08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8时55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8时55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

联系方式:0427-2936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邮箱地址:无

开户行:无

账户名称:无

账号: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程

电  话:0427-865008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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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消防维保、检测项目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1/14】【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编号:JH24-211100-00026

项目名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消防维保、检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消防维保、检测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宇消防安全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杨家1-33-238-6

中标(成交)金额:342,000(元)

评审总得分:88.0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消防维保、检测项目

服务类

名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消防维保、检测项目(C23121100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2.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大空间自动跟踪灭火系统、4.气体灭火系统、5.消防防排烟系统、6.应急照明疏散系统、7.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8.防火卷帘、9.消防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系统、10.三产租户区域

服务要求:(一)乙方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及人员的技术能力标准 1.乙方项目团队应至少配置项目经理1人(兼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熟悉大型项目配备的所有消防系统和消防规范,且具备一定的动手操作能力。每月需根据维保技术标准和甲方要求执行联动测试计划,组织人员按照计划进行现场消防系统的排查。每周根据日常排查风险项台账,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消项工作。项目经理需驻场办公,积极与甲方配合,统筹管理维保项目,保证维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每月驻场时间不少于20天。项目经理需提供工作简历及照片; 2.乙方应设置维保维修班组。维修组至少由4人组成,要求水工2人,电工2人,平时应保证1人24小时驻场,若有应急突发情况或者涉及大型维修的情况或者应甲方要求的情况下维修小组需全员在场,若驻场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离岗时,由乙方派遣相同技术能力的专业工人进行替岗,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离岗。电工需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包括电工作业。 维保维修班组每日根据项目经理制定的保养、测试计划进行维保工作,部分设备、设施因教学工作的需要可把排查和联动测试的工作安排在夜间,夜间工作的具体人员数量和时间应由项目经理与甲方协商决定。维保维修班组每日根据日常排查风险项台账进行维修消项工作,安全保卫处及消防控制中心通知的突发情况应积极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应及时回复。 3.能与物业、安全保卫处及报检等单位进行有效的配合与沟通; 4.熟悉国家和地方消防维保及检测规范,熟悉各种维保程序和要求; 5.对现场的质量、安全隐患能做出准确判断,具备判断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能力,能够判断消防设施、设备出现问题的原因; 6.乙方相关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外出须请假,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外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7.突发情况或较大的联动测试项目,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人员,增派人员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8.乙方工作人员需每日考勤,到甲方消防控制中心报到。 (二)消防维保标准 1.乙方应在每日下班前上报前一天的测试、保养记录,经甲方复核后签字确认。测试、保养记录需详尽,每个设备均需有测试、保养记录(喷头、消防水系统管网、防排烟管道和地标灯除外),有详细地址描述和设备编号或设备所在系统的编号。喷头、消防水系统管网和防排烟管道按照防火分区的划分填写测试、保养记录,地标灯按照回路的划分填写测试、保养记录。设备、设施的维保检查数量应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 ,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一)乙方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及人员的技术能力标准 1.乙方项目团队应至少配置项目经理1人(兼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熟悉大型项目配备的所有消防系统和消防规范,且具备一定的动手操作能力。每月需根据维保技术标准和甲方要求执行联动测试计划,组织人员按照计划进行现场消防系统的排查。每周根据日常排查风险项台账,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消项工作。项目经理需驻场办公,积极与甲方配合,统筹管理维保项目,保证维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每月驻场时间不少于20天。项目经理需提供工作简历及照片; 2.乙方应设置维保维修班组。维修组至少由4人组成,要求水工2人,电工2人,平时应保证1人24小时驻场,若有应急突发情况或者涉及大型维修的情况或者应甲方要求的情况下维修小组需全员在场,若驻场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离岗时,由乙方派遣相同技术能力的专业工人进行替岗,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离岗。电工需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包括电工作业。 维保维修班组每日根据项目经理制定的保养、测试计划进行维保工作,部分设备、设施因教学工作的需要可把排查和联动测试的工作安排在夜间,夜间工作的具体人员数量和时间应由项目经理与甲方协商决定。维保维修班组每日根据日常排查风险项台账进行维修消项工作,安全保卫处及消防控制中心通知的突发情况应积极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应及时回复。 3.能与物业、安全保卫处及报检等单位进行有效的配合与沟通; 4.熟悉国家和地方消防维保及检测规范,熟悉各种维保程序和要求; 5.对现场的质量、安全隐患能做出准确判断,具备判断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能力,能够判断消防设施、设备出现问题的原因; 6.乙方相关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外出须请假,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外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7.突发情况或较大的联动测试项目,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人员,增派人员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8.乙方工作人员需每日考勤,到甲方消防控制中心报到。 (二)消防维保标准 1.乙方应在每日下班前上报前一天的测试、保养记录,经甲方复核后签字确认。测试、保养记录需详尽,每个设备均需有测试、保养记录(喷头、消防水系统管网、防排烟管道和地标灯除外),有详细地址描述和设备编号或设备所在系统的编号。喷头、消防水系统管网和防排烟管道按照防火分区的划分填写测试、保养记录,地标灯按照回路的划分填写测试、保养记录。设备、设施的维保检查数量应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晓秋、李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消防维保、检测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              

联系方式:  0427-2936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程           

电 话:0427-865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