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内容
大洼交警大队岗区光纤数字网络线路服务项目
采购/预审公告 变更公告 采购合同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大洼交警大队岗区光纤数字网络线路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12/11】【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大洼交警大队岗区光纤数字网络线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121-00133

项目名称:大洼交警大队岗区光纤数字网络线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95000

最高限价(元):795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交通安全管理大队

地  址: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交通安全管理大队

联系方式:0427-2684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3459010

邮箱地址:无

开户行:无

账户名称:无

账号: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4273459010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暂时没有信息!
暂时没有信息!
大洼交警大队岗区光纤数字网络线路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12/26】【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编号:JH24-211121-00133

项目名称:大洼交警大队岗区光纤数字网络线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洼交警大队岗区光纤数字网络线路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小区167幢泰山路130号

中标(成交)金额:750,000(元)

评审报价:7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洼交警大队岗区光纤数字网络线路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大洼交警大队岗区光纤数字网络线路服务项目(C23119900其他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 中标方所提供的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应遵循《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提供服务。提供的网络专线服务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要求;网络专线技术要求不低于《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 中标方应安排专人配合用户进行线路连通调试工作,负责提供线路质量保障服务,保证线路的畅通、速率、技术指标达到租赁方的要求。提供的互联链路的性能不低于运营商网内标准。提供的互联网出口数据链路带宽是独占带宽。运营商提供的数据链路上下行速率均恒定不低于实际标称带宽,实际使用网速峰值应不低于标称带宽。基础传输网络能覆盖到租赁方全省的业务终端;拥有丰富的带宽和接入方式以满足各种用户的需求。 线路可用率达到99.9%;服务期内中标方应提供上门免费服务,免费维修,提供组网及各终端接入相关设备。租用的线路及支持线路应用的设备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故障处理服务。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撑热线,提供专职的大客户经理。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30分钟,故障恢复时间小于8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二、线路需求明细: 盘锦市大洼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标准:一、总体要求 中标方所提供的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应遵循《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提供服务。提供的网络专线服务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要求;网络专线技术要求不低于《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 中标方应安排专人配合用户进行线路连通调试工作,负责提供线路质量保障服务,保证线路的畅通、速率、技术指标达到租赁方的要求。提供的互联链路的性能不低于运营商网内标准。提供的互联网出口数据链路带宽是独占带宽。运营商提供的数据链路上下行速率均恒定不低于实际标称带宽,实际使用网速峰值应不低于标称带宽。基础传输网络能覆盖到租赁方全省的业务终端;拥有丰富的带宽和接入方式以满足各种用户的需求。 线路可用率达到99.9%;服务期内中标方应提供上门免费服务,免费维修,提供组网及各终端接入相关设备。租用的线路及支持线路应用的设备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故障处理服务。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撑热线,提供专职的大客户经理。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30分钟,故障恢复时间小于8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二、线路需求明细: 盘锦市大洼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艳君、吴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洼交警大队岗区光纤数字网络线路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交通安全管理大队            

地址: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交通安全管理大队              

联系方式:  0427-2684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3459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427345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