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 1、项目规模 本次排水管网普查主要包括盘山县县城约47条道路,雨、污排水管线长度约98公里进行排水管道检测。同时需要对县城的47条道路进行测绘,提供出1:500的地形图。 2、工作内容:按照委托方指定区域进行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普查,重点进行雨污混接点调查。调查通过常规排水管线探测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人工开井量测,地质雷达探测等方式查明排水管网平面位置、连接关系、埋深、流向、管径、淤泥情况以及明显混接点等相关信息,在混接位置实地标注可识别记号,并拍摄混接点井内照片。 排水管网检测应采用潜望镜和CCTV机器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测时,先用潜望镜对管道基本情况进行采集,制定检测方案,然后使用CCTV机器人进行检测,提供管道检测报告。 道路测绘需要提供道路、绿化带、路岛、人行道的长度、宽度的1:500现状图。 3、项目成果要求: 调查成果报告需附检测范围内的雨水管道及相应检查井、阀门井的测绘图,要求包含的信息有: (1)检查井、阀门井编号、坐标、位置及高程等。 (2)排水管道及检查井周边地形、参照物等。 (3)排水管道平面位置、长度、流向、管径、材质、埋深等。 (4)雨污混接点、交叉点、变径点位置、泵站位置、街道线、街道名称等。 4、数据采集及要求 4.1数据采集要求及格式 (1)管网属性信息采集参照《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GB/T51187-2016)及相关要求执行,普查数据中整条管网的路段按以下编码原则进行编号,前面2位为 WS 表示污水(前面二个汉字的声母),YS 表示雨水(前面二个汉字的声母),第三位开始以道路名汉字声母编排(如仙潭路编码为 XT),最后为检查井编码,从 00001 开始,依次类推。 (2)本次管网排查数据坐标系为2000坐标系,85高程,管网排查中管线坐标、位置、管径、埋深、长度、材质、高程以及污水管、检查井、阀门井、混接情况等附属设施的编号、坐标、位置、高程等属性的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字符精度与排水管网数据结构标准保持一致,并符合数据库逻辑范式标准,保证原有数据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唯一性。 4.2混接点分布图记录与编制 混接点位置分布图在原有管线图的基础上,进行混接点的标注,混接点分布图标注时,遵循下列原则: 1混接点位置分布图将包括 1:500 或 1:1000 大比例尺的雨污混接点分布图,以及1:2000 比例尺及其以上的雨污混接点分布总图。 2编制雨污混接点分布图时,将按照下列要求编制: A.利用已有的排水管线图绘制雨污混接点分布图,数字地形图作为混接点分布图的底图时,底图图形元素的颜色全部设定为浅灰色。已有排水管线图与实地不符的应予以修正。 B.图形要素包含:道路名称、泵站、管道、管线材质、管径、标高或埋深、流向、混接点编号、混接点位置与标注等。 C.混接点分布图的图层、图例与符号详见表 4-1。 3以系统或调查区域为单位的雨污混接点分布总图要素包含:系统范围、泵站位置、街道线、街道名称、主干管、管径、流向、交叉点、变径点、主要混接点(2、3 级) 5、成果及交付 排水管网调查完成后,将根据调查区域按排水系统编制调查报告,与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无误后,最终提交的成果包括下列内容: 1依据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件,委托的专业检测单位编制的技术文本原件 2凭证资料:所利用的已有成果资料,仪器检验、校准记录。 3原始记录:录像、照片和数据 4重要技术方案变更申请及批准材料 5包括雨污混接程度和位置的整条道路或区域排水 CAD 图 6雨污混接调查报告 7排水管道测绘成果 8最终成果报告。对以上排水管道检测、测绘资料、混接调查成果分别进行全面系统的整理。成果以书面报告 2 份(彩色打印)、电子版本 2 份(光盘存储 1 份、移动硬盘存储 1 份),其中管道雨污水混接调查报告单独成册;并附检测成果及相关视频、图件、照片、管道清单统计、测量成果,并结合具体工程特点提出治理建议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 | 1、项目规模 本次排水管网普查主要包括盘山县县城约47条道路,雨、污排水管线长度约98公里进行排水管道检测。同时需要对县城的47条道路进行测绘,提供出1:500的地形图。 2、工作内容:按照委托方指定区域进行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普查,重点进行雨污混接点调查。调查通过常规排水管线探测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人工开井量测,地质雷达探测等方式查明排水管网平面位置、连接关系、埋深、流向、管径、淤泥情况以及明显混接点等相关信息,在混接位置实地标注可识别记号,并拍摄混接点井内照片。 排水管网检测应采用潜望镜和CCTV机器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测时,先用潜望镜对管道基本情况进行采集,制定检测方案,然后使用CCTV机器人进行检测,提供管道检测报告。 道路测绘需要提供道路、绿化带、路岛、人行道的长度、宽度的1:500现状图。 3、项目成果要求: 调查成果报告需附检测范围内的雨水管道及相应检查井、阀门井的测绘图,要求包含的信息有: (1)检查井、阀门井编号、坐标、位置及高程等。 (2)排水管道及检查井周边地形、参照物等。 (3)排水管道平面位置、长度、流向、管径、材质、埋深等。 (4)雨污混接点、交叉点、变径点位置、泵站位置、街道线、街道名称等。 4、数据采集及要求 4.1数据采集要求及格式 (1)管网属性信息采集参照《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GB/T51187-2016)及相关要求执行,普查数据中整条管网的路段按以下编码原则进行编号,前面2位为 WS 表示污水(前面二个汉字的声母),YS 表示雨水(前面二个汉字的声母),第三位开始以道路名汉字声母编排(如仙潭路编码为 XT),最后为检查井编码,从 00001 开始,依次类推。 (2)本次管网排查数据坐标系为2000坐标系,85高程,管网排查中管线坐标、位置、管径、埋深、长度、材质、高程以及污水管、检查井、阀门井、混接情况等附属设施的编号、坐标、位置、高程等属性的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字符精度与排水管网数据结构标准保持一致,并符合数据库逻辑范式标准,保证原有数据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唯一性。 4.2混接点分布图记录与编制 混接点位置分布图在原有管线图的基础上,进行混接点的标注,混接点分布图标注时,遵循下列原则: 1混接点位置分布图将包括 1:500 或 1:1000 大比例尺的雨污混接点分布图,以及1:2000 比例尺及其以上的雨污混接点分布总图。 2编制雨污混接点分布图时,将按照下列要求编制: A.利用已有的排水管线图绘制雨污混接点分布图,数字地形图作为混接点分布图的底图时,底图图形元素的颜色全部设定为浅灰色。已有排水管线图与实地不符的应予以修正。 B.图形要素包含:道路名称、泵站、管道、管线材质、管径、标高或埋深、流向、混接点编号、混接点位置与标注等。 C.混接点分布图的图层、图例与符号详见表 4-1。 (详见补充文件) 3以系统或调查区域为单位的雨污混接点分布总图要素包含:系统范围、泵站位置、街道线、街道名称、主干管、管径、流向、交叉点、变径点、主要混接点(2、3 级)(详见补充文件) 5、成果及交付 排水管网调查完成后,将根据调查区域按排水系统编制调查报告,与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无误后,最终提交的成果包括下列内容: 1依据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件,委托的专业检测单位编制的技术文本原件 2凭证资料:所利用的已有成果资料,仪器检验、校准记录。 3原始记录:录像、照片和数据 4重要技术方案变更申请及批准材料 5包括雨污混接程度和位置的整条道路或区域排水 CAD 图 6雨污混接调查报告 7排水管道测绘成果 8最终成果报告。对以上排水管道检测、测绘资料、混接调查成果分别进行全面系统的整理。成果以书面报告 2 份(彩色打印)、电子版本 2 份(光盘存储 1 份、移动硬盘存储 1 份),其中管道雨污水混接调查报告单独成册;并附检测成果及相关视频、图件、照片、管道清单统计、测量成果,并结合具体工程特点提出治理建议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 | 无偏离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