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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物业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3/1】【我要打印】【关闭】

(办公用房物业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办公用房物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2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100-00943

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物业项目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698,900.00

最高限价(元):1,698,9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2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22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2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盘锦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地  址: 市府大街 45号 2楼

联系方式: 0427-2830037,13804273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8650051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程

电  话: 0427-865008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办公用房物业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2/23】【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100-009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物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办公用房物业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4年1月24日
废标情形:其他,依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因投诉成立,其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2024年1月24日 16时2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盘锦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盘锦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址:市府大街 45号 2楼

联系方式:0427-2830037,13804273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程

  话:0427-86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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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物业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3/26】【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编号:JH23-211100-00943

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物业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办公用房物业

供应商名称:盘锦政通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洼县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春江街8号大洼街道办事处办公楼

中标(成交)金额:1,685,800(元)

评审总得分:93.3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办公用房物业

服务类

名称:办公用房物业项目(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1、服务名称:盘锦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食堂及物业管理服务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建筑面积:共13000平方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3600平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5600平米;市计量测试和标准化研究服务中心:3800平米) 4、服务类型:食堂与物业服务(保安、保洁、食堂)

服务要求:食堂与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保洁服务 1、服务内容 (1)负责办公楼公共区域内巡回保洁。具体包括楼梯、扶手、大厅、走廊、电梯间、内外墙面、玻璃窗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对相关场地、材料和设施进行保养处理(抛光、打蜡、清洗、冲洗等)。针对办公楼实际情况,每季度对管井、下水道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对楼排水、排污管道进行清疏。负责楼外立面每月清洁,重点是蜘蛛网的及时清理。负责办公楼内每日垃圾的收集、清运,各种保洁耗费品由中标人提供。 (2)每月对楼内高空设施进行巡回清洁、养护。巡回对楼内各类地面(石材、瓷砖等)进行打蜡及清洁养护处理。巡回对楼内各类特殊材质(不锈钢、石材等)进行去污、抛光、上光、打蜡等专业养护。对高位管道、高位照明设施和高位墙身等进行巡回保洁。 (3)巡回建筑物屋面相关设施(出风口、玻璃幕墙等)进行清洁、保洁。 (4)负责楼内会议室及值班室的卫生工作。每次会议前后对会议室内的门窗座椅及地面进行清洁。每天清理值班室卫生。 (5)负责院内绿化带的保养与维护。 (6)每天对各类功能用房及公共场所进行保洁、清洁及垃圾收集。 (7)每月对各场所蚊、蝇等进行预防和灭杀并负责相关费用。 2、清洁服务工作标准 (1)石材、瓷砖:有较好的保养,有光泽、无尘迹、无污渍。 (2)墙壁:无蜘蛛网、污点、不积尘,地角线洁净。 (3)玻璃门:通透、洁净,无水迹、污点。 (4)各类镜面:洁净、光亮,无任何污迹、尘迹。 (5)楼梯:台阶无杂物、污渍、水渍。 (6)钢质及不锈钢器具:无污迹、尘迹,有光泽,表面膜维持完好状况。 (7)果皮箱、垃圾箱等:外表干净,无虫、蚁等,无异味。 (8)卫生间:洁具不留脏物、异味,地面、水盆台面保持干爽,无污渍、垃圾。 (9)其它器材设施:以洁净手指摸去无明显尘迹,无清洁用剂的不良影响。 (10)绿化带:整齐、无杂草。 (二)安保服务 1、服务内容 (1)全天24小时对办公楼及停车场巡查以及安保监控值班,监控人员进出情况,需要时实施查询、检查。 (2)负责车辆出入管理,出入车辆必须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值班人员全程跟进,确保车辆出入的安全。 (3)负责办公区、停车场及公共设施防盗、防火、防破坏事故,采取不定时巡查、严格盘查可疑人员,以保障办公区及停车场安全。 (4)负责突发事件处理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如供需双方同意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但不能超过二年。

服务标准:清洁服务工作标准 (1)石材、瓷砖:有较好的保养,有光泽、无尘迹、无污渍。 (2)墙壁:无蜘蛛网、污点、不积尘,地角线洁净。 (3)玻璃门:通透、洁净,无水迹、污点。 (4)各类镜面:洁净、光亮,无任何污迹、尘迹。 (5)楼梯:台阶无杂物、污渍、水渍。 (6)钢质及不锈钢器具:无污迹、尘迹,有光泽,表面膜维持完好状况。 (7)果皮箱、垃圾箱等:外表干净,无虫、蚁等,无异味。 (8)卫生间:洁具不留脏物、异味,地面、水盆台面保持干爽,无污渍、垃圾。 (9)其它器材设施:以洁净手指摸去无明显尘迹,无清洁用剂的不良影响。 (10)绿化带:整齐、无杂草。餐厅服务标准 (1)卫生标准 1)个人及环境卫生 ①服务人员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②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工负责。 2)食具消毒的方法与要求 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一洗:用清水将食具上的食物残渣洗掉。 二刷:将食具放在洗涤液中洗刷,用洗具刷除食具上的污物、油垢。 三冲:用干净的水将附在食具上的洗涤剂冲洗干净。 四消毒:食具消毒时,采用热力消毒法和药物消毒法两类,前者包括煮沸消毒法、蒸汽消毒法、远红外线消毒法等,后者包括含氯消毒和过氧乙酸消毒法等。 (2)出品标准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①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②保管验收不收入腐败变质的原料; ③加工人员(厨师、厨工)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④分菜人员不分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废纸、污物包装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①生与熟隔离; ②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③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④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前台服务标准: 1)微笑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 2)有问必答,做到叫有应声,问有答声。 3)站立服务,开餐期间所有服务人员站立服务,寻台式服务。 4)及时服务,客人需要服务,第一时间来到客人身边,及时为客人提供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乔波、夏志宏、王大军、王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办公用房物业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盘锦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地址:市府大街 45号 2楼              

联系方式:0427-2830037,13804273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程           

电 话:0427-865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