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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高级中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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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高级中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1/8】【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盘锦市高级中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2日 08时3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100-12444

项目名称:盘锦市高级中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60000

最高限价(元):4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细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详细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细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22日08时3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2日 08时35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2日 08时35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高级中学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科技大街

联系方式:0427-2216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邮箱地址:无

开户行:无

账户名称:无

账号: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427-8650052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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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高级中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1/22】【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编号:JH24-211100-12444

项目名称:盘锦市高级中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高级中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盘锦轩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西安镇高坎村禾泰嘉园小区第0406114-9幢104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442,000(元)

评审报价:44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高级中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高级中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规范学校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维持校门(南、东、北三个门)日常管理、校内车辆管理、夜间校内值守巡逻、日常校园安全及消防安全检查巡逻(每天至少5次)、大型活动安保及值班等工作。

服务要求:★二、人员要求: 1、中标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派遣的保安员:a能熟练掌握防暴器械装备使用及安防监控调取。b正规三甲医院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或身体健康状况证明。c派遣保安员必须持公安机关发放保安证上岗。d每半年向采购单位提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2、保安人员若违反采购人或采购单位相关规定,采购人或采购单位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及纠纷等问题。 3、岗位需求保安员数量:12人 4、保安员工作时间:24小时(早6:00-16:30 晚16:30-23:20 每时段保安共6人在岗,23:20-6:00保安共3人在岗更值)。 5、性别与年龄要求: 保安员:男性,30周岁(含30周岁)~45周岁(含45周岁)(4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45周岁~55周岁(含55周岁)(8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 6、除日常工作外,大型活动、大型考试、教学楼内执勤等具体工作细节听从采购人安排。 ★三、管理要求: 1、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派遣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派遣保安员的薪酬管理、(包括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劳动纠纷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代办员工证件,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 3、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派遣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4、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派遣保安员的档案管理。 5、根据采购单位的用工要求,中标供应商每月确保派遣率达到采购单位的用工要求。 ★四、服务质量要求: 1、采购单位提出用工具体招聘要求,中标供应商需严格执行。中标供应商确保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等手续、派遣手续、向采购单位派遣。 2、中标供应商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负责派遣保安员的薪酬管理、三险代缴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等事件。 3、中标供应商应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派遣保安员的工伤理赔、劳动仲裁、诉讼及人事仲裁等事件。 4、服务的时效性:中标供应商应保持 24h 开机,在发生突发事件时 应第一时间给予解决处理。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共同对派遣保安员组织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入职培训、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各岗位职责及作业标准及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2、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对派遣保安员进行走访,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为12个月。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莉、索理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高级中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高级中学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科技大街              

联系方式:  0427-2216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427-865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