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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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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4/1/25】【我要打印】【关闭】

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同时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获取招标文件以便于有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于 202425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905-00038

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服务要求

   数量

01

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

 

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服务需求

   1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一年服务期满后方无意见可续签2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26 8:30时起至 202421 17:00 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网站

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同时下载招标文件。

注:供应商需同时在上述两个网站均报名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由于两个网站分别承担不同的开标相应的功能,如仅登录一个网站报名造成供应商不能正常投标者后果自负。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25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402室)

注:建议投标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提前两个工作日做好电子投标文件、文件传输、CA绑定(激活)等相关工作,如出现问题及时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400-128-8588),否则自行承担其不利后果。

六、开启

时间:2024  2 5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4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网上提交电子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除须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之外,还须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备份电子文件的存储采用U盘的方式递交可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时间自解密开始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4、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

地址: 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区路19号

联系人:白天亮

联系方式:18604989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0418-3378836

邮箱地址:fxggzycgb017@163.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海兴支行

账户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12001000093020720000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钟月

电 话:0418-3378836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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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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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3-210905-00038

二、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高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去新立街65-2-141号

中标(成交)金额:498,500(元)

评审总得分:82.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

服务类

名称: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办公楼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室外停车场面积5200平方米。保洁服务、水电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消防安全管理、绿化养护等。

服务要求:消防安全管理及要求 一、建立消防监控室值守制度 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分班编组值守,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 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值班人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等 二、消防安全巡检制度 微型消防站站长应该经常组织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巡检,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应检查下列内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应急照明是否完整好用,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等。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检查、测试、维护、保养。 严禁工作期间对安全通道上锁,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 四、完善应急预案处理流程 消控室接到报警电话或报警信息后,消防值班人员迅速到报警地点进行火情确认,如误报,应做好误报记录;如确认火情,应在前期可控范围内对火情进行处理,使用灭火器及消火栓进行初期灭火;如火势较大,应报告控制室值守人员启动相应范围内的灭火系统,启动应急疏散流程由疏散人员将单位内人员进行疏散,并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说明起火位置、火势情况、现场楼层情况、起火原因,并派专人迎接等待119消防人员,并通知上级领导部门。灭火后做好善后收尾工作,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排查,做好工作记录。

服务时间: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一、设备设施服务标准 维修驻守人员包括水工、电工两个工种,消防设备按照国家标准签订维保单位进行维修维护及检测,其他工种采用外雇或维管的方式进行处理。、维修人员持证上岗,身体健康,60岁以下,无不良嗜好,工作期间禁止饮酒,高空作业或电路维修等危险工作需要两人到达现场处理,防止意外发生,按照标准上意外保险等 二、保洁服务标准及要求 门窗、玻璃内侧每天擦拭。卫生间每个蹲位摆放一个纸篓、纸巾。卫生间每周一次整体消毒、每天喷洒空气清新剂。每日小便池投放香球等 三、检查及监督管理标准 设立 24 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和投诉电话。重要维护项目需要制定工作记录。每日至少6次巡视单位楼门、共用通道及门窗、玻璃等其它共用设施。消防防火门及各种门、窗口玻璃,应无损坏、破碎、裂纹等情况,结构、五金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密封性良好,开关无异常响声,功能完好。应对突发事件应及时发现、及时上报、能力范围内及时处理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静、曲守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物业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本级            

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区路19号              

联系方式:18604989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0418-3378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钟月           

话:0418-3378836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