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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自贸区科飞路路灯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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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自贸区科飞路路灯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6/17】【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营口自贸区科飞路路灯改造工程(项目编号:LNGX-19-070) 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范围:营口自贸区科飞路路灯改造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LED光源 60W,含灯具(优质铝压铸)

161

2

控制器 12V/10A

161

3

太阳能电池板路灯杆 H=8m

161

4

太阳能电池板 2*120Wp

161

5

锂电池 100AH

161

6

路灯杆拆除(运至指定地点)

161

7

路灯灯头及光源拆除(运至指定地点)

161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最高限价:944405.59元

3.交货/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施工完毕(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4.交货/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还需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营口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liaoning.gov.cn)“首页”中公布的“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投标保证金:1.8万元整(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15 6710 302

收 款 人: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申请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申请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报名要求及报名办法:报名时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现场报名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于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4日(节、假日除外)8:30时—11:00时, 13:30时—16:00时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标采购部(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年7月8日14:00(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八、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九、发布媒体:本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105号

联 系 人:王荣刚

联系电话:0417-6655109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范墨荻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3

传        真:0417-3355059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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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自贸区科飞路路灯改造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7/10】【我要打印】【关闭】

营口自贸区科飞路路灯改造工程      

成交公告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营口自贸区科飞路路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了国内公开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编号:LNGX-19-070

2.采购项目名称:营口自贸区科飞路路灯改造工程

3.采购结果如下:

成交供应商:扬州诺尔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金额:933957.80

本成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4.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105

人:王荣刚

联系电话:0417-6655109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

      人:范墨荻

  话:0417-3355093

        真:0417-3355059

  箱:ykgxzb@126.com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