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热源厂4台90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环保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心热源厂4台90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环保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82-00614
项目名称:中心热源厂4台90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环保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4,800,000.00
最高限价(元):34,800,000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批2台90吨锅炉超低排放设备在2024年10月25日安装、调试完毕;第二批2台90吨锅炉超低排放设备在2024年12月15日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通过验收(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线上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辽宁省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源水务二楼)
六、公告期限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技术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为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中按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与上传电子文件内容一致的投标备份文件,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备份文件应以U盘形式存储并密封,递交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递交。如遇系统故障,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解密时,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供应商需自行准备解密所需设备及网络、自行操作。供应商须在得到代理机构通知后的60分钟内自主进行网上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大石桥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
联系方式:
0417-6916005
名 称:
辽宁浩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417-2861666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阳光支行
账号:
921003010057576672
项目联系人:
金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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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417-286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