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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辽河经济开发区办公楼、住宅楼小区及二期泵站物业(保洁、保安)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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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辽河经济开发区办公楼、住宅楼小区及二期泵站物业(保洁、保安)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5/25】【我要打印】【关闭】

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辽河经济开发区办公楼、住宅楼小区及二期泵站物业(保洁、保安)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辽河经济开发区办公楼、住宅楼小区及二期泵站物业(保洁、保安)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JX2020-3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服务要求

数量

01

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辽河经济开发区办公楼、住宅楼小区及二期泵站物业(保洁、保安)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详见采购文件。

1、保洁的区域:辽河经济开发区办公楼,建筑面积:16000m2,东楼需要打扫的面积约为5000㎡,西楼需要打扫面积约为5000㎡,合计约10000㎡。各楼层走廊、楼梯、会议室、接待室、卫生间、电梯间、一楼大厅玻璃、二楼大厅、活动室等办公区外的公共部分。

2、保安服务:辽河经济开发区办公楼和住宅楼小区的24小时保安服务,包括巡逻防范、维护秩序、接待、警卫等。

3、住宅楼小区及二期泵站保洁、保安服务。

保安员9人;

保洁员9人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74739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674739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2、供应商未进入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布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八类主体入库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技术咨询电话:17679125139  于先生)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5月25日起至  2020 年 5月28日 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邮件发送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报名材料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压缩后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121753579@qq.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莉莉、金羽

                                        联系方式:0417-2653896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包号+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  202064  13: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点: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第四开标室(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525 2020   528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17-290905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项目联系人:陆玲                         联系电话:0417-2653886

财务部联系人:王莉莉                     联系电话:0417-2653896

传真:  0417-2653896                     邮箱:121753579@qq.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营口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0010000110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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