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地区2024年—2025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
服务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地区2024年—2025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
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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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邀请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锦州地区2024年—2025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 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 .征集人: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 .联系人:耿先生 (负责征集文件质疑处理)、 刘先生(负责项目的评审过程及结果质疑处理)
3 .联系方式:0416-2110816 、2110817 4 .联系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 .征集项目名称:锦州地区2024年—2025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 2 .征集项目编号:K2107012024000039
3 .征集项目简介:本次采购内容为锦州地区2024-2025年党政机关人员会议接待服务定点场所。 4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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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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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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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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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量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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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属 行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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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 采购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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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政 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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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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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地区2024年—2025年党政 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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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地区2024年—2025年党政 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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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 会议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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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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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宿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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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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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 .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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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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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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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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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所属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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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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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锦州地区2024年—2025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 .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 2024年12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 .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
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 .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 ,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 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4 .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 辽宁政
府采购网,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
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 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 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 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 办理及使用,可查看“ 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 ; 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 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 .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 辽宁政府采购网,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
采购 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 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 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 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
5 .请供应商自行准备解密设备进行电子解密。
6 .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 .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
(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 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 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 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择期另行开标。
8 .请严格按照征集文件框架协议签订时间内,签订框架协议。
9 .本项目无强制到达现场开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