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供应室改造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供应室改造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31110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供应室改造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3555000.00元
最高限价:3100000.00元
采购需求:拆除部分:需要拆除现有5台蒸汽发生器、原有蒸汽管线、阀门及附属设备,蒸汽发生器排凝管线,拆除原有蒸汽发生器电源配电柜、电力电缆。拆除原有全自动医用清洗消毒机4台,脉动真空灭菌器3台及附属管线、老旧电线电缆,旧设备倒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需要拆除部分无机预涂板及胶质地板。拆除原有软化水设备管线及电源。拆除原设备各种封堵框架及板材。拆除原有环氧乙烷灭菌器及管线电源。安装部分:新采购并安装2台蒸汽发生器、蒸汽管线、阀门及附属设备,新蒸汽发生器排凝管线及新配电柜、电线电缆安装敷设。新采购并安装4台全制动医用清洗消毒柜、附属设备及电线的电缆。采购并安装软化水设备及管线、电源线。采购并安装环氧乙烷灭菌器及管线电源。新设备安装完成后设备之间空隙需进行白钢板封堵,预留检修门安装。无机预涂板及胶质地板恢复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的所有拆卸、采购及安装调试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支持脱贫攻坚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供应商须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入库供应商。
3.3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3.6供应商须提供脉动真空灭菌器生产厂家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和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3.7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除蒸汽发生器外)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时下载招标文件。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或邮寄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供应商未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诚信库的,请详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http://ggzy.jz.gov.cn)“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中“供应商——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416-2110841,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需重复办理。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供应商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领取并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能进行网上领取和下载招标文件。网上领取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领取及下载招标文件。
6、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上领取及下载招标文件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7、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联系方式:0416-41972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
联系方式:0416-3715082
邮箱地址:jzjaztb@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凌云支行
开户名称: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416615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16-3715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