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西院区门诊楼改造及辅助工程—装饰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西院区门诊楼改造及辅助工程—装饰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37902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西院区门诊楼改造及辅助工程—装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340,019.07
最高限价(元):18,340,019.07
采购需求: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西院区门诊楼改造及辅助工程—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工(具体工期按实际情况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3.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下载采购文件。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供应商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领取并下载采购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能进行网上领取和下载采购文件。网上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
5、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联系方式: 0416-4197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联系方式: 18041676608
邮箱地址: png456123@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金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60122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1804167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