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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石线三台子东桥水毁恢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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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石线三台子东桥水毁恢复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4/12/9】【我要打印】【关闭】

刘石线三台子东桥水毁恢复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刘石线三台子东桥水毁恢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2014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26-00090

项目名称:刘石线三台子东桥水毁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1,494,801.74

最高限价:1,494,801.74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质量标准:验收合格标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应的承揽规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12  10日至 2024 12  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鉴于目前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相关数据尚未实现互联共享,本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步发布,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1220 14:00点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将电子备份文件密封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河区解放路胜河里150号)。

供应商须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提交或提交不全的响应无效。

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六、开启 

时间:202412 20 14:00点 (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河区解放路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电子/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开标时应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黑山县交通运输局           

   址: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黑大公路西侧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陈先生   0416-5538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辽宁胜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永和国际24-9

联系方式: 女士  0416-362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女士

电   话: 0416-3629888

刘石线三台子东桥水毁恢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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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石线三台子东桥水毁恢复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726-000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刘石线三台子东桥水毁恢复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工程量清单内容有所调整。2.获取文件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19日17:00止。3.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24日14:00。其他内容无变更。请供应商下载最新版采购文件,具体内容以最新版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开标时应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黑大公路西侧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0416-5538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胜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永和国际24-9号
联系方式:0416-362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女士
电  话:0416-36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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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石线三台子东桥水毁恢复工程中标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4/12/24】【我要打印】【关闭】

刘石线三台子东桥水毁恢复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726-00090

二、项目名称:刘石线三台子东桥水毁恢复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刘石线三台子东桥水毁恢复工程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无梁殿镇本街

中标(成交)金额:1,488,300(元)

评审总得分:8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刘石线三台子东桥水毁恢复工程

工程类

名称:刘石线三台子东桥水毁恢复工程(B02070200公路桥梁工程施工)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5个月

项目经理:王玲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中级职称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强、吴晓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刘石线三台子东桥水毁恢复工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文件【2011】534号文规定收取。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费,如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 元,按 5000 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黑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黑大公路西侧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  0416-5538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胜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永和国际24-9号           

联系方式: 0416-362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女士            

电 话:0416-362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