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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 2024 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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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 2024 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4/10/23】【我要打印】【关闭】

(凌海市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凌海市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81-00856

项目名称:凌海市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67,350.00

最高限价(元):667,350

采购需求:根据《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及汇总分析技术方案》要求,对凌海市第一类产业园和第二类产业园开展调查。监测统计范围为第一类产业园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第二类产业园实际管理范围。数据表格、成果图件经国家下发审核软件形成开发区监测统计成果数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内(具体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档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凌海市自然资源局

  址: 凌海市国庆路71号

联系方式: 0416-3353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辽宁省虹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中央南街27号A座26层432号

联系方式: 0416-4790799

邮箱地址: lnhtztbdl@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省虹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53409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锦楠

  话: 0416-479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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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 2024 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项目【合同】


【信息发布时间:2024/11/19】【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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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JZCS2410031采购项目名称:凌海市 2024 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项目
采购人名称:凌海市自然资源局采购项目子包编号:JZCS2410031-1
采购人代码:1121078100115532XC采购人角色:采购人
合同金额:665000.00
金额单位:
合同名称:凌海市 2024 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项目【合同】合同源URL:http://www.jztb.gov.cn:8605/jzweb/WebbuilderMIS/RedirectPage/RedirectPage.jspx?locationurl=http://www.jztb.gov.cn&infoid=9940f672-3893-4817-b253-77e0c3dcaa9c
合同签署时间:2024-11-19

凌海市 2024 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项目中标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4/11/7】【我要打印】【关闭】


凌海市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781-00856

二、项目名称:凌海市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凌海市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埔拓测绘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国庆路77号外贸新区2号楼59号门市

中标(成交)金额:665,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凌海市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项目

服务类

名称:凌海市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项目(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凌海市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项目服务需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收集我市土地、人口、经济等数据以及开发区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按技术方案进行监测统计和分析并上报成果,客观反映凌海市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状况,全面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增强土地要素对我市重大项目的保障能力。 一、工作内容 (一)第一类园区。开展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管理绩效相关数据调查,按照监测统计要求,完成开发区审批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二)第二、三类园区。搜集有关园区信息,开展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及管理绩效相关数据调查,并对园区用地状况进行分析。 二、工作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50日内(具体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三、工作成果 1.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成果数据经审核软件审核通过的开发区监测统计成果数据。 2.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范围边界矢量数据。 一类产业园需提供审批范围、实际管理范围边界矢量数据,二类产业园需提供实际管理范围边界矢量数据。 3.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范围示意图 一类产业园监测统计范围示意图应包括审批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二类产业园监测统计范围示意图应包括实际管理范围。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50日内(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晴、肖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凌海市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97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凌海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凌海市国庆路71号              

联系方式:0416-3353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省虹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央南街27号A座26层432号           

联系方式:0416-4790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锦楠           

电 话:0416-4790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