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内容
锦州市第二医院门诊楼、骨科楼、内二科、骨四科楼内卫生清扫保洁服务
采购/预审公告 变更公告 采购合同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锦州市第二医院门诊楼、骨科楼、内二科、骨四科楼内卫生清扫保洁服务


【信息发布时间:2024/7/18】【我要打印】【关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第二医院门诊楼、骨科楼、内二科、骨四科楼内卫生清扫保洁服务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00-03882

项目名称:锦州市第二医院门诊楼、骨科楼、内二科、骨四科楼内卫生清扫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5,000

最高限价:435,000

采购需求:物业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辽宁政府采购网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供应商未进入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首页> 帮助中心> 下载专区>投标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416-2110841),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能进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718日至20247月25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鉴于目前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相关数据尚未实现互联共享,本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步发布,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7月31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将电子备份文件密封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供应商须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提交或提交不全的响应无效。

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

时间: 20247月31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 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评审过程中,如出现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作出相关书面承诺等情况,则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执行。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谈判会议。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锦州市第二医院

址:辽宁省锦州市南京路六段2号

联系方式:13614967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0416-2110816

邮箱地址:LNJZCGZX@163.COM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先生

:0416-2110816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718

暂时没有信息!
暂时没有信息!
锦州市第二医院门诊楼、骨科楼、内二科、骨四科楼内卫生清扫保洁服务中标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4/8/1】【我要打印】【关闭】

锦州市第二医院门诊楼、骨科楼、内二科、骨四科楼内卫生清扫保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700-03882

二、项目名称:锦州市第二医院门诊楼、骨科楼、内二科、骨四科楼内卫生清扫保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第二医院门诊楼、骨科楼、内二科、骨四科楼内卫生清扫保洁服务

供应商名称:锦州市金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凌河区锦州市凌河区北宁路金城丽都6-73号

中标(成交)金额:419,900(元)

评审总得分:83.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第二医院门诊楼、骨科楼、内二科、骨四科楼内卫生清扫保洁服务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第二医院门诊楼、骨科楼、内二科、骨四科楼内卫生清扫保洁服务(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门诊楼、骨科病房楼、内二科、骨四科的病房、会议室、康复治疗室、康复针灸室、门诊二楼骨科诊室、核磁室走廊、大厅、卫生间、洗漱间、走廊、楼梯、楼内外消防通道、门诊楼前后雨搭门房、骨科病房楼前后门房等全部附属设施。等锦州市第二医院门诊楼、骨科楼、内二科、骨四科楼内卫生清扫保洁服务包括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锦州市第二医院门诊楼、骨科楼、内二科、骨四科楼内卫生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的服务要求,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服务时间: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合格 锦州市第二医院清洁、保洁工作质量标准 1、地面:无废杂物、纸屑和污迹。 2、墙面:踢脚线、消防排烟口、警铃、安全指示灯、各种标牌表面干净,无灰尘、水迹。 3、玻璃窗(玻璃、窗框、窗帘、窗台):明净、光洁。 4、各种设施外表(如电梯前室、广告牌、信箱、消防栓箱等):外表清洁干净,无积尘、污痕。 5、楼梯(所管辖区域内的楼梯、防火梯):无灰尘、无杂物。 6、扶手、栏杆:光洁、无积尘。 7、门(各区域内的门):干净、无灰尘、污迹。 8、每周对病房床头桌、地面、门把手等患者触摸到的地方进行消毒。 9、拖布要严格分区,不得混用、混放、标志明确。 10、 定期对责任区的蟑螂、蚂蚁、蚊虫、鼠进行消杀,确保无“四害”。 1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及时运送至院内的垃圾站,严格执行分类标准,不准与医用垃圾混装。 12、室内窗户、走廊、地面、墙壁清洁,地面无痰迹、垃圾、烟头,门窗玻璃洁净透明。 13、卫生间无异味、污垢、水渍、尿渍、杂物,每日消毒一次;地面保持洁净无积水,洗脸盆无污垢、镜面无水渍、灰渍、保持小便器、大便器表面干净清洁无污垢,要及时清理纸篓垃圾,保持下水道通畅,墙体干净。 14、室内设施无灰尘,室内卫生保持清洁,每日至少清扫三次,拖地三次,其余时间为日常保洁,室内门窗、走廊、地面、墙壁、灯具每月彻底清扫一次,保证院方卫生要求。 15、病房、公共部位门窗的玻璃要保持清洁,随脏随擦,保洁员每日到岗后,要将各分担区内公共部位的灯关好,将室内外公共部位的纱窗关好。16、自觉爱护公物、对水、电、门窗、洗漱间、卫生间等需维修的部位,如发现情况及时报院方维修科室。 17、通告或口头劝喻吸烟人到指定地点吸烟。 18、每年两次对门诊楼、骨科病房楼的玻璃进行擦拭。 19、每年两次对门诊楼、骨科病房楼的地面进行磨洗。 20、门窗、走廊、墙壁、灯具每月彻底清洁一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玉卓、何冬梅、杜欢、杨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第二医院门诊楼、骨科楼、内二科、骨四科楼内卫生清扫保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第二医院            

地址:南京路六段2号              

联系方式:0416-2835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0416-2110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先生           

电 话:0416-2110816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