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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城市建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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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城市建成区)


【信息发布时间:2024/11/28】【我要打印】【关闭】

凤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城市建成区)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1-28

  
项目概况

凤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城市建成区)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82-00200
项目名称:凤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城市建成区)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4984265.99
最高限价(元):34984265.99
采购需求:服务主要内容:凤城市城区、无物业小区清扫保洁、道路除雪、管理小区及周边黑色路面2.2米以下立面设施保洁以及相关卫生设施清扫保洁、公厕养护及下水清掏(有物业小区不在服务范围以内)、水域保洁、城区垃圾收集运输(按照每月实际垃圾处理量计算,暂估165吨/日)等特许经营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拟对凤城市环卫一体化(城市建成区)提供运营服务。东至东站、农科院,南至东环路赛马羊汤,西至六中铁路口、高架桥红绿灯,北至迎宾岭。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基本合同周期为3年(2025-2027年),若运营期每年考核全部合格,可免予资格评审,直接参与下一合同周期的投标,在评标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选为中标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00时01分至2024年12月09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凤城市石桥路35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
地  址: 凤城市迎宾街17-5号
联系方式:0415-8123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4-4号
联系方式:0415-2768328
邮箱地址:lncgzb@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滨江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1111655555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415-276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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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城市建成区)中标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4/12/23】【我要打印】【关闭】

凤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城市建成区)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2-20

  

项目编号:JH24-210682-00200

项目名称:凤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城市建成区)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凤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城市建成区)

供应商名称:辽宁国镜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凤城市辽宁省丹东凤城市邓铁梅路房地产开发87-61#1-2层

中标(成交)金额:34,974,036.77(元)

评审总得分: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凤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城市建成区)

服务类

名称:凤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城市建成区)(C13059900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服务范围:拟对凤城市环卫一体化(城市建成区)提供运营服务。东至东站、农科院,南至东环路赛马羊汤,西至六中铁路口、高架桥红绿灯,北至迎宾岭。

服务要求:满足本次凤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城市建成区)项目要求

服务时间:项目基本合同周期为3年(2025-2027年),若运营期每年考核全部合格,可免予资格评审,直接参与下一合同周期的投标,在评标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选为中标方。

服务标准:承诺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70%以上;垃圾密闭贮存、收集运输率100%;公厕完好开放率90%;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分别储存和转运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东汉、路真远、李丽、关香云、杨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凤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城市建成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21,96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            

地址: 凤城市迎宾街17-5号              

联系方式:  0415-8123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4-4号           

联系方式: 0415-2768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415-276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