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宽甸满族治自县长甸镇基础设施灾后重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24-00364
项目名称:宽甸满族治自县长甸镇基础设施灾后重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59654.62
最高限价(元):1459654.62
采购需求:长甸镇苏甸村16组:路线总长 0.523km,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 0.523km,修复 1 道 1.0m 圆管涵,修复浆砌挡土墙 315m。
长甸镇东阳河村17组:修复浆砌挡土墙护坡,共计 85 米。
长甸镇桦树甸村 4 组:修复3-6m小桥处。
长甸镇四平村3组:修复 1-4m 盖板涵一座。
长甸镇长甸城村3组:修复沥青混凝土路46m、570m2,修复水泥混凝土路28m、330m2。排水沟清淤 25m。修复 1 眼大口井,闸阀井 1 眼,修复管路 830m(D100 长度 830m)。(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22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2021〕363
号文件,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后用CA锁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按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废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
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电子文件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4-67871177/1188 或400-125-7788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甸镇街道
联系方式:0415-5621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魅力城小区A6-S9门市
联系方式:0415-5180789
邮箱地址:lnjhztbdlyxgs@126.com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宽甸东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4752700000000000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起宏
电 话:0415-5180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