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市传染病防治与检测实验中心建设项目—检测实验中心附属楼及庭院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24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SZC20201100018
项目名称:抚顺市传染病防治与检测实验中心建设项目—检测实验中心附属楼及庭院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25,474.00元
最高限价:3,525,474.00元
采购需求:检测实验中心附属楼及庭院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90天
建设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承诺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免费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 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 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供应商在公告期限内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发送到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59367813@qq.com),并电话确认024-57556588邮件是否收到,报名通过后自行获取采购文件,邮件主题“获取(项目名称;抚顺市传染病防治与检测实验中心建设项目—检测实验中心附属楼及庭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LNFSZC20201100018)采购文件”,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5、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截图;以上材料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传染病医院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024-56090778/024-53888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024-57556588
邮箱:459367813@qq.com
开户行:抚顺银行新玛特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370811201020002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月
电 话: 024-5755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