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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罪犯生活区内建筑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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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罪犯生活区内建筑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3/14】【我要打印】【关闭】

(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罪犯生活区内建筑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罪犯生活区内建筑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07240
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罪犯生活区内建筑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29,800.00
最高限价(元):1,529,8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天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4日 17时00分至2024年03月2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宁远街36号
联系方式: 024-57761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北镇街
联系方式: 024-55888777
邮箱地址: gblnxm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 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 0164 7608 0000 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宫玉
电  话: 024-55888777

(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罪犯生活区内建筑维修改造)更正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3/25】【我要打印】【关闭】

(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罪犯生活区内建筑维修改造)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072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罪犯生活区内建筑维修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由于工作安排变化,采购文件中磋商小组组成变更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3人组成,共 3人。”采购文件其他内容未变更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5日 13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宁远街36号
联系方式: 024-57761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北镇街
联系方式: 024-5588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宫玉
电  话: 024-5588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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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罪犯生活区内建筑维修改造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3/14】【我要打印】【关闭】

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罪犯生活区内建筑维修改造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07240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罪犯生活区内建筑维修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生活区建筑维修改造

供应商名称:沈阳华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东路30号(地号F40-2号)D1-2#楼1F-25室

中标(成交)金额:1,490,000(元)

评审总得分:95.4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生活区建筑维修改造

工程类

名称: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罪犯生活区内建筑维修改造(B01020100警察业务用房施工)

施工范围: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120天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项目经理:沈程程

执业证书信息:辽22111123096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鹏、马庆武、李荣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生活区建筑维修改造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59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宁远街36号              

联系方式:024-57761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北镇街           

联系方式:024-5588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玉           

电 话:024-5588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