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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道路恢复用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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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道路恢复用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道路恢复用工程车辆租赁服务


【信息发布时间:2023/6/13】【我要打印】【关闭】

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道路恢复用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对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道路恢复用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项目(LNGZ2023-GRZB002) 采用公开招标 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包组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LNGZ2023-GRZB002-1 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道路恢复用工程车辆租赁服务 道路恢复用工程车辆租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0.0 0.0
合计 —— —— —— 0.0 0.00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2、是否进口:否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包括个体工商户)。

三、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在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媒体上公告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nshan.gov.cn/index.jsp、http://www.asggzyjy.cn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6日 10: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224)(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采用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13604227393,(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在邮寄文件最外层包裹上写明投标人联系电话及本项目编号:LNGZ2023-GRZB002或项目名称“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道路恢复用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邮编: 114000。 投标文件由 任意快递公司 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纸质质疑函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递交,同时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质疑备案。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项目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九、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

参与鞍山市政府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CA注册的投标人将影响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CA注册网址:https://www.lnwlzb.com/zxxw/20181122/6dd598d1-c853-476f-9db0-835e0f9b8fe1.html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CA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问题: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024-67871177/1188(统一客服服务热线)400-125-7788

十一、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十二、采购人、项目主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解放西路292号加气站东边路口南100米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银卡东路6号信安达大厦A座三楼306室
联系人: 杨女士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高先生
联系电话: 0412-8211411 联系电话: 024-31872261
项目主管部门: 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3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412-8234300
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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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道路恢复用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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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道路恢复用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于2023年07月06日 10时00分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道路恢复用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道路恢复用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LNGZ2023-GRZB002

3、采购结果:

包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元)

是否成交

废标原因

LNGZ2023-GRZB002-1

辽宁锐城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五一路(街)60号2楼209房间

0

4、主要成交标的详见附件。

5、评审人员成员名单:周进、舒丹阳、车焕、孙荣路、康健

6、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人

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鞍山市铁西区解放西路292号加气站东边路口南100米

0412-8211411

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

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3号

0412-8234300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银卡东路6号信安达大厦A座三楼306室

024-31872261

7、本中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相关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8、备注: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6日

附件: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