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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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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4/3/15】【我要打印】【关闭】

(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00-03402
项目名称: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90,000.00
最高限价(元):2,6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服务热线: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fxdl5915548@163.com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JH24-210300-03402某某公司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7.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 https://meeting.tencent.com/
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
8.供应商如采取纸质保函递交保证金的,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邮寄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供应商在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收件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孟晓龙
收件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手机:13604227393
9.本采购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两网内容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导致的一切后果,后果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888号
联系方式: 0412-5588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方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74栋1-2层1-3号
联系方式: 0412-2519559
邮箱地址: fxdl5915548@163.com
开户行: 建行鞍山分行营业室
账户名称: 辽宁方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630103052505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悦、孙佳琪
电  话: 0412-2519559

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4/3/19】【我要打印】【关闭】

(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300-034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修改为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9日 11时2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服务热线: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fxdl5915548@163.com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JH24-210300-03402某某公司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7.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 https://meeting.tencent.com/
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
8.供应商如采取纸质保函递交保证金的,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邮寄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供应商在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收件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孟晓龙
收件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手机:13604227393
9.本采购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两网内容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导致的一切后果,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888号
联系方式: 0412-5588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方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74栋1-2层1-3号
联系方式: 0412-2519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悦、孙佳琪
电  话: 0412-2519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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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4/9】【我要打印】【关闭】

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300-03402

项目名称: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大立信(鞍山)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越岭路265号

中标(成交)金额:2,660,000(元)

评审总得分:81.2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C07029900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 鞍山市经开区。对鞍山市经开区 1#2#调 节湖水体进行水质提升及生 态修复。

服务要求:对鞍山市经开区1#2#调节湖水体进行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修复后湖水水质表观效果得到改善,降低污染物指标。在没有外部工业水进入的情况下,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四项水质指标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内,不达到黑臭水体标准。 1、为确保达到上述要求,且不能对流域水质造成次生污染,不准许在流域中投入化学药剂;建议采用微生物法和物理方法。 2、关于取水点的规定:按照政府确定的考核点作为考核取水点。 3、中标供应商须成立专职服务团队,最大限度保证服务质量。安排技术人员与采购人对接,及时汇报流域水质变化情况,安排人员对服务流域断面进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在服务开始后,需要不断优化河段的生态菌群,提升水体溶解氧,做好河道底泥改良工作,须保持设备良好运行,遇到设备故障需及时更换或维修。同时采取的服务需要符合河流环保要求。最终,保证项目要求的水质指标达标。 4、考核方式:每月考核水质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四项水质指标不达到黑臭水体标准。 5、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突发问题,为采购人节省成本,保证水质达标。 6、服务期限内如有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四项水质指标其中一项达到了黑臭水体标准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免收当期服务费。(出现大量外部工业水进入的情况除外,该影响须有关部门协商认可。)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透明度>25cm,溶解氧>2.0mg/L,电位>50mv,氨氮<8.0mg/L,不达到黑臭水体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丽华、范士凤、李开晖、王春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计费标准6.8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13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888号              

联系方式:0412-5588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方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74栋1-2层1-3号           

联系方式:0412-2519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悦、孙佳琪           

电 话:0412-2519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