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激光大道D段交通设施及路灯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对高新区激光大道D段交通设施及路灯设备采购(LNZHCGDL2021032)
采用公开招标
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包组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数量 |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LNZHCGDL2021032-1 |
高新区激光大道D段交通设施及路灯设备采购 |
本项目为高新区激光大道D段交通设施及路灯设备采购。 |
1家 |
3960000.0 |
3960000.0 |
合计 |
—— |
—— |
—— |
3960000.0 |
39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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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2、是否进口:否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在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媒体上公告
六、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nshan.gov.cn/index.jsp、http://www.asggzyjy.cn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4日 13: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224)(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包装中,必须提供刻录有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按系统提供的软件工具制作,按系统提供的软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后刻录光盘)的光盘,未按要求提供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13604227393,投标项目编号:
LNZHCGDL2021032,
邮编:114000。投标文件由任意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疫情期间,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用刻录至光盘方式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同邮寄提交,光盘一式两份。
3、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会议号:357 987 6180。
中介采购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电子投标要求:本项目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介采购公开招标电子交易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进行主体信息注册(2020年6月1日之前注册的投标供应商需检查、补足详细地址信息并提交审核)和CA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网上投标相关要求如下:
1、本项目采购文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免费下载;
2、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的“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操作手册,根据操作手册规定的方式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CA锁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3、编制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加密版(文件后缀为“.ASTF”)和非加密版(文件后缀为“.nASTF”)。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进行线上递交;
4、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人不到现场,开标过程取消CA解锁环节,投标供应商必须将编制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各一份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装订、密封,并与刻录有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nASTF”,不是word或PDF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CD或DVD光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邮寄到指定地址。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收到的邮寄光盘内容)为准,且投标人必须保证上传的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和拷贝至光盘邮寄的非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版本一致,(是最终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5、因未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和非加密版)及纸质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投标供应商制作双份光盘并做好加固保护,光盘表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所投包号。因加密版和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或邮寄等原因造成光盘损毁无法读取电子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编制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400-998-0000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纸质质疑函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递交,同时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网络平台进行质疑备案。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项目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十、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十一、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
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CA注册的投标人将影响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CA注册网址:https://www.lnwlzb.com/zxxw/20181122/6dd598d1-c853-476f-9db0-835e0f9b8fe1.html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CA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问题: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024-67871177/1188(统一客服服务热线)400-125-7788
十二、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十三、采购人、项目主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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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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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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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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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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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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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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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521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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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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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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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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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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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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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12-521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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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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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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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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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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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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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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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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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2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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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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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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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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