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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子山乡董铧炉村、金山村森林乡村绿化工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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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子山乡董铧炉村、金山村森林乡村绿化工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4/21】【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鞍子山乡董铧炉村、金山村森林乡村绿化工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5 12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TZB20230312(财政编号:ZHX2023-010)

2.项目名称:鞍子山乡董铧炉村、金山村森林乡村绿化工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84万元,其中董铧炉村54万元,金山村30万元。

4.采购需求:鞍子山乡董铧炉村、金山村森林乡村绿化工程服务单位一家(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5. 服务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视中标人具体履约情况,经中标人同意,在采购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

6. 项目实施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A.截至开标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0421日至20230427(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报名后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自行下载(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05120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05120930(北京时间)

3.地点: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递交至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客服电话:4009980000

2.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庄河市鞍子山乡人民政府

    址:庄河市鞍子山乡        

联 系 人:张新林              

联系电话:13940819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和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A443A号建设控股大厦301

联 系 人:张金、徐英迪              

联系电话:0411-82856012             

    真:0411-82856012             

电子邮箱:lnhetai0411@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金、徐英迪           

    电    话:0411-82856012            

鞍子山乡董铧炉村、金山村森林乡村绿化工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4/23】【我要打印】【关闭】

一、 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TZB20230312 (财政编号:ZHX2023-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鞍子山乡董铧炉村、金山村森林乡村绿化工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421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公告中增加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100%

2、原招标文件投标函中:

完成本项目建设的价格为:林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标准依据现行的大连市政府补助农村“四旁”植树项目苗木综合指导价格文件

现更正为:

完成本项目建设的价格为: 《关于印发2022年度大连市财政补助农村“四旁”植树项目苗木综合指导价的通知》(大自然资便签【2022174号文件)*    %(大写      )。

3、原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项目建成后,林业主管部门及财政局依据现行的大连市政府补助农村“四旁”植树项目苗木综合指导价格文件及“大连市政府补助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林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财政局依据林业主管部门意见进行资金拨付。

现更正为:项目建成后,林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及“大连市政府补助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财政局依据林业主管部门意见进行资金拨付。拨付标准为《关于印发2022年度大连市财政补助农村“四旁”植树项目苗木综合指导价的通知》(大自然资便签【2022174号)文件×中标费率

 

4原招标文件“基本评分标准”为:

项目实施方案

50

工作大纲(10分):优秀标准得10-6.1分;良好标准得6-4.1分;合格标准得4-0分。

项目具体实施计划(15分):优秀标准得15-12.1分;良好标准得12-9.1;合格标准得9-0分。

苗木栽植方案(15分):优秀标准得15-12.1分;良好标准得12-9.1;合格标准得9-0分。

安全运输方案(10分):优秀标准得10-6.1分;良好标准得6-4.1分;合格标准得4-0分。

注:合格标准为最低标准,不合格或未编制,则计0分。

现更正为:

投标报价

10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解:

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

项目实施方案

40

工作大纲(10分):优秀标准得10-6.1分;良好标准得6-4.1分;合格标准得4-0分。

项目具体实施计划(10):优秀标准得10-6.1分;良好标准得6-4.1;合格标准得4-0分。

苗木栽植方案(10分):优秀标准得10-6.1分;良好标准得6-4.1;合格标准得4-0分。

安全运输方案(10分):优秀标准得10-6.1分;良好标准得6-4.1分;合格标准得4-0分。

注:合格标准为最低标准,不合格或未编制,则计0分。

 

具体请详见并更后的更正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以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单位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0423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文件领取应通过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获取更正文件菜单中免费下载电子版更正文件。  

四、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庄河市鞍子山乡人民政府

址:庄河市鞍子山乡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和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A443A号建设控股大厦301

联系方式:0411-8285601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金、徐英迪

电 话:0411-8285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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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子山乡董铧炉村、金山村森林乡村绿化工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3/5/12】【我要打印】【关闭】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TZB20230312

二、项目名称:鞍子山乡董铧炉村、金山村森林乡村绿化工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庄河市森龙苗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庄河市塔岭镇福宁村

中标金额:《关于印发2022年度大连市财政补助农村“四旁”植树项目苗木综合指导价的通知》(大自然资便签【2022】174号文件)* 99.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鞍子山乡董铧炉村、金山村森林乡村绿化工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鞍子山乡董铧炉村、金山村森林乡村绿化工程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 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视中标人具体履约情况,经中标人同意,在采购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

服务标准:《关于印发大连市财政补助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林字(2018)45号)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宏宝、彭飞、张霖、金楠楠、张林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标准收取,126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庄河市鞍子山乡人民政府

   址:庄河市鞍子山乡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辽宁和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A4区43A号建设控股大厦E301

联系方式:  0411-82856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英迪  

电   话: 0411-828560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