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本项目A包投标人所投的(“▲”标注)“考核发证管理端”、“考试机构管理端”、“考生端”、“监考端”、“打印机”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产品认证证明资料(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