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资产拍卖公司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资产拍卖公司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24-00292
项目名称:法库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资产拍卖公司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第1包: 房屋拍卖公司采购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承包范围和说明
1.1以下给出的项目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承包人应研究其它文件。
1.2承包人被认为已详细阅读过构成本项目合同文件的其它有关文件,尤其是已充分研究了合同和了解项目的内容。
2、定点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采购人下达的各项任务的实现性、规范性要求,不能及时有效地响应或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采购人可随时收回委托项目,一年内两次以上收回项目的,采购人有权将此供应商清除出库。
3、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4、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应及时调整拍卖工作中的拍卖内容及工作方法。
5、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相应资质、能力和拍卖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的拍卖人员参与项目。
6、个别拍卖业务具有特殊性,供应商应该有熟悉业务、且较强财务能力的人员。
7、具体项目拍卖过程中的所需资料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与踏勘联系人沟通相关事宜。
8、供应商出具的拍卖报告作为工作成果,对此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
9、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
10、由于该项目的特殊性,具体工作量无法提前确定,无法保证每包组的中标供应商均有相应的工作量和具体的工作任务,请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单位谨慎考虑后参与。
二、服务要求
法库县县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拍卖相关业务。中标人必须能够提供每个工作日8小时电话咨询业务的服务,具体承担的工作如下:
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包组,每包组中标人为一名,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兼中。(中标原则以投标人,所投包组顺序决定,如投标人所投3个包组,均排名第一,则以第一包组为中标。以此类推)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拍卖法》以及现行的规章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具有5名(含5人)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是拍卖师,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人员。
拍卖机构要求
其他技术业务等质量要求,中标后协议中明确。
三、服务期要求:合同签定后一年
四、服务地点: 法库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第2包: 车辆拍卖公司采购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承包范围和说明
1.1以下给出的项目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承包人应研究其它文件。
1.2承包人被认为已详细阅读过构成本项目合同文件的其它有关文件,尤其是已充分研究了合同和了解项目的内容。
2、定点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采购人下达的各项任务的实现性、规范性要求,不能及时有效地响应或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采购人可随时收回委托项目,一年内两次以上收回项目的,采购人有权将此供应商清除出库。
3、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4、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应及时调整拍卖工作中的拍卖内容及工作方法。
5、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相应资质、能力和拍卖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的拍卖人员参与项目。
6、个别拍卖业务具有特殊性,供应商应该有熟悉业务、且较强财务能力的人员。
7、具体项目拍卖过程中的所需资料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与踏勘联系人沟通相关事宜。
8、供应商出具的拍卖报告作为工作成果,对此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
9、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
10、由于该项目的特殊性,具体工作量无法提前确定,无法保证每包组的中标供应商均有相应的工作量和具体的工作任务,请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单位谨慎考虑后参与。
二、服务要求
法库县县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拍卖相关业务。中标人必须能够提供每个工作日8小时电话咨询业务的服务,具体承担的工作如下:
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包组,每包组中标人为一名,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兼中。(中标原则以投标人,所投包组顺序决定,如投标人所投3个包组,均排名第一,则以第一包组为中标。以此类推)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拍卖法》以及现行的规章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具有5名(含5人)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是拍卖师,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人员。
拍卖机构要求
其他技术业务等质量要求,中标后协议中明确。
三、服务期要求:合同签定后一年
四、服务地点: 法库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第3包: 其他拍卖公司采购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承包范围和说明
1.1以下给出的项目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承包人应研究其它文件。
1.2承包人被认为已详细阅读过构成本项目合同文件的其它有关文件,尤其是已充分研究了合同和了解项目的内容。
2、定点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采购人下达的各项任务的实现性、规范性要求,不能及时有效地响应或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采购人可随时收回委托项目,一年内两次以上收回项目的,采购人有权将此供应商清除出库。
3、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4、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应及时调整拍卖工作中的拍卖内容及工作方法。
5、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相应资质、能力和拍卖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的拍卖人员参与项目。
6、个别拍卖业务具有特殊性,供应商应该有熟悉业务、且较强财务能力的人员。
7、具体项目拍卖过程中的所需资料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与踏勘联系人沟通相关事宜。
8、供应商出具的拍卖报告作为工作成果,对此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
9、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
10、由于该项目的特殊性,具体工作量无法提前确定,无法保证每包组的中标供应商均有相应的工作量和具体的工作任务,请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单位谨慎考虑后参与。
二、服务要求
法库县县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拍卖相关业务。中标人必须能够提供每个工作日8小时电话咨询业务的服务,具体承担的工作如下:
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包组,每包组中标人为一名,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兼中。(中标原则以投标人,所投包组顺序决定,如投标人所投3个包组,均排名第一,则以第一包组为中标。以此类推)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拍卖法》以及现行的规章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具有5名(含5人)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是拍卖师,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人员。
拍卖机构要求
其他技术业务等质量要求,中标后协议中明确。
三、服务期要求:合同签定后一年
四、服务地点: 法库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省级及以上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2日至2021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2、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内报名成功后,务必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若未经电话确认报名遗漏后果自负。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库县财政局
地 址: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024-87123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56号,创富中心A503室
联系方式:024-67763991
邮箱地址:shenyangyunsheng@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云峰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30188000114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
电 话:024-6776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