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受 浑南区民政局 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 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 竞争性磋商公告 如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包组编号 |
包组名称 |
包组属性 |
包组预算 |
其他信息 |
CG19-12-033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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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服务 |
998,400.00元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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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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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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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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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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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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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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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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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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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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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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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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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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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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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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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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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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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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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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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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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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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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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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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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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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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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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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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有: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实验室出具有效期内的全国标准化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反光地名标牌及聚酯长余辉地名标牌)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反光地名标牌及聚酯长余辉地名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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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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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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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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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采购需求(标牌生产、制作)的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厂家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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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全国标准化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副本原件、检测报告原件(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查看,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须清晰,不得缺页)、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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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取时间:即日起至 2019年09月17日 16:30 工作时间。
4.获取方式:已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向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提出获取意向;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对有获取意向的供应商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并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后,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标注供应商获取资格。被标注的供应商可
下载 电子版文件;也可前往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纸质版文件。文件以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未进入的,请登录辽宁省本级或所属各市(大连除外)政府采购网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后获取。
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除上述约定外,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应对联合体成员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还应对联合协议是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和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各方金额占比进行审查。
3.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0日 10:30。
4.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地点: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5.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方式: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联合体主办方)在上述提交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报价表且现场密封提交实物件,并携带自行保存的加密密钥经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现场解密报价表,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提交和解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与现场解密的报价表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现场解密的报价表为准。
6.政府采购的信息在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响应文件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7.提交份数:3 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3.评审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朗日街银卡路8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4.开始时间:2019年09月20日 10:30。
2.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咨询。
3.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