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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预防接种智能冷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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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预防接种智能冷库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9/2】【我要打印】【关闭】

(新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预防接种智能冷库)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预防接种智能冷库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81-00033
项目名称:新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预防接种智能冷库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00,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6时30分至2024年09月0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137号
联系方式:024-87509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明波路11号1-4-1
联系方式:024-82027110
邮箱地址:lnzgjsxmgl@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4020188000147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聪
电  话:024-8202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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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预防接种智能冷库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9/25】【我要打印】【关闭】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预防接种智能冷库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181-00033

项目名称:新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预防接种智能冷库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设预防接种智能冷库

供应商名称:沈苏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苏州高新区竹园路209号3号楼1501

中标(成交)金额:1,869,000(元)

评审总得分:96.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设预防接种智能冷库

服务类

名称:智慧化疫苗仓储机器人系统(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系统硬件及软件、供货、安装调试、集成、项目验收、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服务要求:系统设计要求 ⑴先进性 采用先进的基于构件/构架的设计思想和开发方法。 ⑵安全性 系统采用分级管理模式,对不同级别用户的操作权限和数据访问范围有严格的限制。 ⑶可扩展性 采用模块化的设计框架,模块之间相对独立又可相互关联。在已有功能基础上支持较方便的添加新模块或新功能。 ⑷易维护性 采用模块化通用硬件、参数配置等手段,确保管理员可自维护系统基础设置。系统升级和日常维护方便。系统为管理员有系统设置和维护功能,包括用户和权限设置、日志监控、远程备份等。 ⑸可操作性 设计方案符合业务流程,不是停留理论框架,而是切实可行,并具有创新的价值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150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行业及国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纯、辛福成、李良、董航、高治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设预防接种智能冷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按中标金额的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0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137号              

联系方式:024-87509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明波路11号1-4-1           

联系方式:024-82027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聪           

电 话:024-82027110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预防接种智能冷库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