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朝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再生中水回用主干管网工程(一期)什家河再生水泵站至钢厂西街主干管(文明路-高铁路段)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水务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再生中水回用主干管网工程(一期)什家河再生水泵站至钢厂西街主干管(文明路-高铁路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市境内
2.工程规模:文明路-高铁路段,自管道起点编制桩号点K00+00至管道终点编制桩号点K18+98.6,全长约1.9公里,管径DN1000,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管道工程、黑色路面拆除并恢复、河道穿越施工、高铁穿越施工、顶管施工、排泥湿井、排泥井、排气阀门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资金来源 |
A2113000001000601001001 |
朝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再生中水回用主干管网工程(一期)什家河再生水泵站至钢厂西街主干管(文明路-高铁路段) |
朝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再生中水回用主干管网工程(一期)什家河再生水泵站至钢厂西街主干管(文明路-高铁路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60 |
1400.0 |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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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符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具备有效的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水利专业、经省部级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
2、2016年至今(有效时限以验收时间工程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资料、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查询截图、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截图)。
3、投标人须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含)以上等级企业信用报告或水利部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含)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须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其信用等级视为BBB级,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为准)。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辽宁省内企业应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6、拟投标单位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人员、设备及资金能力。
7、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作假、哄抬报价、恶意降价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进行失信曝光。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投标 |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9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3.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9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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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20年07月08日至2020年07月12日。
2.领取地点: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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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1、投标报名、资格备案、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2日每日8:00-16:00时(节假日不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资格备案及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报名要求:以下证件要求携带原件,复印件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证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加盖社保局公章的个人社会养老保险明细(或附人社部门网查记录);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质证书副本(新版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复印件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在投标报名环节不用核对原件);
5)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项目部成员证件: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证、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毕业证);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岗位证书 ,项目部成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证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加盖社保局公章的个人社会养老保险明细(或附人社部门网查记录);
7)业绩证明材料:
2016年至今(有效时限以验收时间工程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资料、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查询截图、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截图)。
8)企业信用报告并附信用中国(辽宁)网站查询记录或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并附水利信用信息平台查询记录(或附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网站查询截图。
10)“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查询截图。
11)法人诚信证明、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防伪公章);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亲笔签署;(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投标单位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接到举报或投诉,开标前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后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其他注意事项:
1)中标单位自行协调项目区产权单位及居民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投标文件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报名资料的项目班子成员一致;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招标人与监理单位将对现场施工人员不定期进行考勤,如发现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人员,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国家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3)依据《辽宁省欠薪预警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各项制度,并及时通过辽宁省欠薪预警信息系统(网址:http://liaoning.ktpis.com/)填报相关信息。
4)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不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将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如有转包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5)本项目投标的其他相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信用中国(辽宁朝阳)上发布 |
八、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朝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二段1号 |
代理地址: |
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
招标人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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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编: |
122300 |
招标人联系人: |
孙丽娜 |
代理联系人: |
董谕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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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箱: |
lnjyjt@sina.com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421-2789660 |
代理联系电话: |
18204219876 |
招标人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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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传真: |
04213711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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