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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柳城街道小平房村设施农业项目
招标 / 资审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朝阳县柳城街道小平房村设施农业项目(小平房村温室大棚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4/11/20】【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条件
    朝阳县柳城街道小平房村设施农业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农委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县柳城街道办事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县柳城街道小平房村设施农业项目(小平房村温室大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县柳城街道小平房村
    2.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朝阳县柳城街道小平房村,总用地34.615亩,新建14米宽温室大棚6栋,总长592米,大棚总面积8288平方米,简易板房4座,简易旱厕一座,新建地下井房及100米机井2座,配套相应的水、电、路等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合同估算价(万元)
资金来源
TP122000001003205001001
朝阳县柳城街道小平房村设施农业项目(小平房村温室大棚工程)
大棚主体建设,棚内水电设施等
65
168.67
财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以上及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含) 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0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0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1.6万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2.领取地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218.60.2.98/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ggzy.chaoyang.gov.cn投标人指定栏目。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直播开标,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开标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ggzy.chaoyang.gov.cn。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锁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通过腾讯会议观看开标现场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4、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活动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朝阳县柳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珑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317-13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122000
招标人联系人:
刘先生
代理联系人:
王女士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1419888989@qq.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
0421-8739222
代理联系电话:
0421-3909997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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