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朝阳县七道岭镇七道岭河山洪沟治理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水务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朝阳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县七道岭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良图沟水库回水末端至朱家杖子桥
2.工程规模:新建护岸工程8.977千米,其中浆砌石护岸工程1.56千米,固滨笼护岸工程1.403千米,植物护岸工程6.014千米;河道平整1.75千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资金来源 |
TP122000001002520001001 |
朝阳县七道岭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监理 |
新建护岸工程8.977千米,其中浆砌石护岸工程1.56千米,固滨笼护岸工程1.403千米,植物护岸工程6.014千米;河道平整1.75千米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 |
91 |
16.5 |
中央财政投资及地方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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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利部)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应具备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 3.1省内企业应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2凡被有关行政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单、被其他行政监督部门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并在有效期内的市场主体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 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投标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3.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 09时30分
4.保证金金额:16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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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1月30日。
2.领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 http://ggzy.chaoyang.gov.cn 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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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提供虚假资料、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3、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为网络电子开标。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ggzy.chaoyang.gov.cn/ 投标人指定栏目。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
八、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朝阳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朝阳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0号 |
代理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郭家村 |
招标人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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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编: |
122000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晓铨 |
代理联系人: |
李海洋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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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箱: |
1292721393@qq.com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5842138191 |
代理联系电话: |
0421-2920608 |
招标人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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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传真: |
0421-292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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