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朝阳市2024-2025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发改委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市2024-2025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市各国有林场
2.工程规模:2024-2025年度朝阳市国有林场拟建设管护用房17个,其中:新建设固定管护用房5个,重建改造4个,加固改造7个,功能完善1个。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资金来源 |
TP122000001003244001001 |
朝阳市2024-2025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
2024-2025年度朝阳市国有林场拟建设管护用房17个,其中:新建设固定管护用房5个,重建改造4个,加固改造7个,功能完善1个。 |
330 |
434.84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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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持证上岗。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保,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
四、投标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ggzy.chaoyang.gov.cn递交到投标人指定栏目。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2万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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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8日。
2.领取地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ggzy.chaoyang.gov.cn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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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1.本项目采用远程直播开标,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锁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
八、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朝阳市双塔区凌凤街道新华路一段90号 |
代理地址: |
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146-14号 |
招标人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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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编: |
122000 |
招标人联系人: |
薛先生 |
代理联系人: |
姜冬莹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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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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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322361151 |
代理联系电话: |
18742181479 |
招标人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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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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