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营口市供水安全保障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备案。以营行审【2021】3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泵房设备安装工程(十五标段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沿海产业基地、鲅鱼圈区、能岳。
2.工程规模:
工程: 营口市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泵房设备安装工程(十五标段招标)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10101TP002024165001001 |
营口市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泵房设备安装工程(十五标段招标) |
营口市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泵房设备安装工程(十五标段招标),主要包含87个泵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更换泵房内的水泵、配电柜(配电箱)、智联变频控制柜、PLC控制柜、一体化泵房等,设备控制系统编程、数据传输到水务集团综合平台;调试及试运行;泵房运行培训;改造期间临时供水设施、原有泵房内的设备、管道拆除及外运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60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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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2月05日 开工至 2025年04月06日 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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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4)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并经过身份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泵的生产厂家。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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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1.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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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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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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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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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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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6时00分至2025年01月02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六、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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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http://www.lnzb.cn/lnzbtb/)《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营口市)上发布。上发布 |
八、招标人信息 |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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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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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 |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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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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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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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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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北5号 |
地址: |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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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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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邰文婧 |
电话: |
0417-3363995 |
电话: |
0417-335509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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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417-3355059 |
异议联系人: |
邰文婧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0417-3355093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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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87072639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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