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项目-危险废物物化处置系统、三效蒸发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宁(锦州)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项目-危险废物物化处置系统、三效蒸发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危险废物物化处置系统、三效蒸发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辽宁(锦州)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项目-危险废物物化处置系统、三效蒸发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采购;
2.2招标范围:危险废物物化处置系统、三效蒸发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单机、联动)、培训、试运行、验收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规模:物化处置外来危废量按照10000t/a设计;同时处理厂内填埋场渗滤液等,后续蒸发系统满足全厂自产危废的处置量。整个物化车间处理废物规模为32000t/a,工作制度:年工作不少于300天,每天运行8-12h。蒸发设备5t/h,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废水处理车间规模为200m3/d,配合生产24小时连续运行。
2.4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七里河经济开发区西山产业园A区(地藏寺乡)项目所在地;
2.5设备生产工期:90天;设备安装工期:120天。
2.6质量标准:满足技术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独立经营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于2022年07月30日8:30至2022年08月05日16:00,从网上进行资格确认、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资格确认、下载招标文件,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资格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领取成功后请将确认报名回执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以开标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
4.2 网上资格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网上招投标运行平台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链接:
http://ggzy.jz.gov.cn)。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
4.4 投标保证金200000.00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5 投标人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确认并下载文件。投标人未经网上确认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2年08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810709150
邮编:102611
传真:/
电子邮件:cscec1b2jcs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联系人:司女士
电话:0416-7996200
邮编: 121000
传真:/
电子邮件:lnjzm66@163.com
日 期:2022年07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