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供热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10101TP002022614001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8月9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8月12日
本义县供热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10101TP002022614001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第1标段:义县供热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计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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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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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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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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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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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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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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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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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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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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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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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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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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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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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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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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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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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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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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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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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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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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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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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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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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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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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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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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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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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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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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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0014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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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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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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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桂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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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13333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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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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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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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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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003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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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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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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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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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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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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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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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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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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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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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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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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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设计行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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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义县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义县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16-758299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 系 人:李文竹
电 话:0416-358528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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