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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供热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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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供热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4/8/9】【我要打印】【关闭】

义县供热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10101TP002022614001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489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8月12日 

本义县供热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10101TP002022614001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第1标段:义县供热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计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

88.68

1,960,000.00

合格

30

2

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75.23

1,980,000.00

合格

30

3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7.08

1,920,350.00

合格

30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

孙晓利

[高级工程师](00145926)

2

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郑桂友

[高级工程师](133330851)

3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范辰伟

[高级工程师](0030768)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

[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

2

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

3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设计行业资质)]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

人:义县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址:辽宁省锦州市义县 

人:刘女士

   话:0416-758299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人:李文竹 

   话:0416-358528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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