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义县2024年聚粮屯镇聚粮屯村聚粮屯河河道治理工程等3个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421070090710282)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7月12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7月15日
本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义县2024年聚粮屯镇聚粮屯村聚粮屯河河道治理工程等3个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0242107009071028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第3标段:义县大榆树堡镇大北村大北河河道治理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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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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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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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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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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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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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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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志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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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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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55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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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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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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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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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腾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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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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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76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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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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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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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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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博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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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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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39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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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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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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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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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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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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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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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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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志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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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松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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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辽22112134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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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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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腾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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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绣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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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辽221201720240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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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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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博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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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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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辽221181988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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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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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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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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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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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志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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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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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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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腾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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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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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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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博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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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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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义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锦州市义县振兴路26号
联 系 人:朱海艳
电 话:0416-7782016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 系 人:李阳
电 话:1852457569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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