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城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四期)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12210700072196778X004467001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8月30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9月4日
黑山县城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四期)施工(招标项目编号:12210700072196778X004467001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黑山县城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四期)施工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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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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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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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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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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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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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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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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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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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62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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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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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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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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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安地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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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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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592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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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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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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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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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鑫可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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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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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953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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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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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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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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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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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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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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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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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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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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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51777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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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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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安地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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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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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61777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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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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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鑫可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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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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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20209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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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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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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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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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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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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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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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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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安地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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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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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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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鑫可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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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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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 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黑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黑山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416-5556510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山县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416-555651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C区44-5号 工商银行楼上5楼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416-2305888
邮箱地址:Lnls6666@163.com
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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