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锦凌水库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市本级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锦州市锦凌水库一级保护区征地范围线内。
2.3项目规模:
(一)锦凌水库上游生态修复工程:
1.建设16座表流湿地,总面积232.257公顷。其中包括建设64 座生态岛、6座湿地围堰、6座拦河堰、3座暂存场、18座湿地取水口、32座进出水渠、16座出水井、12座出水口;栽种水生植物及乔灌草共9种。配套建设厂区管护路2条,总长度6千米;回车1座96平方米;停车场1座108平方米;码头1座72 平方米;检修平台1座36平方米;宣教展示牌2座。
2.建设生态缓冲带,总长度7千米;
3.建设47条生态截流沟,总长度为7.8千米。
(二)锦凌水库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工程:
在小凌河入库口及北小河入库口位置建设预警监测断面,包括2处水质监测间各16.08平方米及配套在线监测仪表,在锦凌水库一级保护区边界线附近和水质监测间新建144台监控设备。
2.4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5服务期限: 411日历天,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水利部)乙级及以上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水利部)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土保持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
3.3 其他要求:截止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分工明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于2024年10月11日17:00至2024年10月16日17:00,从网上进行资格确认、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资格确认、下载招标文件,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资格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领取成功后请将确认报名回执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以开标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
4.2 网上资格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锦州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业务-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fwzn/moreinfo.html)。
4.3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开标室。
5.2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证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 锁、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锦凌水库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重庆西路一段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416-508273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16-4360777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