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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华山街段下穿铁路排水及管网项目
招标 / 资审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明山区华山街段下穿铁路排水及管网项目施工一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24/12/17】【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条件
    明山区华山街段下穿铁路排水及管网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备案。以本发改发{2024}1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明山区华山街段下穿铁路排水及管网项目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华山街
    2.工程规模: 工程: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市政部分: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热力等工程;2.管道改迁部分:雨水、给水、热力、通信、燃气土建等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2024022001001
明山区华山街段下穿铁路排水及管网项目施工一标段
建设内容包括1.市政部分: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热力等工程;2.管道改迁部分:雨水、给水、热力、通信、燃气土建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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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3.4
    4.工期要求:2025年01月16日 开工至 2025年10月0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通信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并且[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其牵头人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B2级)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B2级)。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企业要含热力工程; 3、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行为的禁止在本项目投标:(1)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资质的;(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6)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联合体投标的,其牵头人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 6、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7、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08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3时00分至2024年12月24日 08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刘红
姓名:
刘红
单位:
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单位:
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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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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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东明四路三号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的地上第三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红
联系人:
于娟
电话:
024-43213195
电话:
024-4388099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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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人:
于娟
异议联系人电话:
024-4388099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ujuan76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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