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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岛街道马路村等五个村供水管线并入自来水管网工程(二期)
招标 / 资审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交流岛街道马路村等五个村供水管线并入自来水管网工程(二期)


【信息发布时间:2024/11/14】【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条件
    交流岛街道马路村等五个村供水管线并入自来水管网工程(二期)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备案。以大长经开经发【2023】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流岛街道办事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流岛街道马路村等五个村供水管线并入自来水管网工程(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交流岛街道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配水管线支管线累计总长度39.03千米线(DN200),线路上共设置5座排气阀井,11座检修控制阀井,8座泄水阀井,水表井273座。管线穿越沥青路及水泥路107处,供水管线穿越河道12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1024560001001
交流岛街道马路村等五个村供水管线并入自来水管网工程(二期)
配水管线支管线累计总长度39.03千米线(DN200),线路上共设置5座排气阀井,11座检修控制阀井,8座泄水阀井,水表井273座。管线穿越沥青路及水泥路107处,供水管线穿越河道12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80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10.0
    4.工期要求:2024年12月13日 开工至 2025年06月1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处罚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负责的在建项目,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截止开标前1个日历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或者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为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于投标文件中,具体信用信息核实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网络查询为准。4)如为互跨专业承揽同等级业务的投标单位,须满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水利厅 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辽住建[2020]56号)”中有关互跨专业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李菲
姓名:
栾家森
单位:
大连广盛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
大连广盛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流岛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广盛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流岛街道马路村西海路2号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杨家满族乡大学生人才公寓205房间
邮编:
邮编:
116300
联系人:
张冰
联系人:
栾家森
电话:
0411-85230120
电话:
15541133455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栾家森
异议联系人电话:
155411334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498845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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